|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咨询 >> 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805004
标    题 养老金发放比例
姓    名 王*
手    机 199****6312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8月5日
信件内容 请问本地区养老金发放比例是有什么依据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王桃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而基本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875-7120628。
     
处理对象 昌宁县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