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20615oTSgp007 | ||
| 标 题 | 商标投诉 | ||
| 姓 名 | 刘** | ||
| 手 机 | 189****4447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6月15日 | ||
| 信件内容 | 您好!近期我们发现“昌宁县塘屋烧烤店”在抖音上进行套餐售卖及营销推广等活动。我们是昆明“塘屋烧烤”品牌方,也是“塘屋烧烤”商标的拥有者。现在昌宁县塘屋烧烤店明显侵占我司权益,想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要求该店停业整改。谢谢!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针对你来信中投诉“昌宁县塘屋烧烤店”在抖音上进行套餐售卖及营销推广等活动,侵犯了你公司“塘屋烧烤”商标权的事宜,我局于2022年6月20日指派两名执法人员深入“昌宁县塘屋烧烤店”对证照经营及其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证照齐全,于2022年4月15日开始做促销活动,并在拼音平台发布了“98元抢4至5人烧烤套餐保山塘屋烧烤(石屏烧豆腐)”宣传内容,宣传内容上有套餐内容和门店经营场所的照片。针对你在投诉中指出该店的商标侵权行为,我局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之规定,对你提出的投诉事宜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进行告知。 |
||
| 处理对象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 | ||
信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