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4-020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2-03 |
文号 | 浏览量 |
伤残等级评定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昌宁县行政区划内伤残等级评定审批。
二、受理条件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3、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4、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5、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8号,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
办事窗口: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到期复查 |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1 | 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身份)(补办提供)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2 | 残疾证原件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
3 | 原被部队或退役军人/民政部门评残的审批表或是记载有残情部位的老伤残证件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
4 | 本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受伤的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5 | 退役证明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证明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6 | 现遗留残情的检查报告和辅助检查结论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7 | 原残情加重申请以此部位调整等级的医院检查结论或住院病历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
8 | 此次申请调整等级的医院检查报告和辅助检查结论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
9 | 《云南省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
10 | 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
11 | 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警察证》
送达方式:到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7130103 监督电话:0875—7130103
咨询及投诉地址: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网上办事”—“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网上办事”—“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伤残等级评定”—“在线办理”或“在线预约”—“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用户中心”—注册或输入用户名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