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4-020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2-03 |
文号 | 浏览量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昌宁县行政区划内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审批。
二、受理条件
1、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1-10级的;
2、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1-6级的;3.被评定为残疾等级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8号,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
办事窗口: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到期复查 |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1 | 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2 | 户口簿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
3 | 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 □原件(查验) □原件(收取) □复印件(1)份 □电子稿(网上大厅) | 纸质 | 1 | √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发放伤残人员抚恤待遇。
送达方式: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直接发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7130103 监督电话:0875—7130103
咨询及投诉地址: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网上办事”—“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股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网上办事”—“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在线办理”或“在线预约”—“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用户中心”—注册或输入用户名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