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2-121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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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
2019年3月,根据“三定”方案的要求,昌宁县成立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抚褒扬股4个股室。2019年5月,成立了昌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负责县级层面的服务并指导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同时各乡镇、村(社区)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县乡村全覆盖。具体作法为: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党委书记任站长、县人武部部长任副站长,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中设置1名退役军人服务岗,同时安排1名兼职人员配合做好辖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站长,并从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退役军人服务人员1名。二是各乡镇均成立乡镇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按照每半年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目标,全力高位推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将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列为全局重点项目,列出任务清单,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四个班子成员分片挂包1个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13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深入一线指导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三)逐项对标对表,提升示范创建。经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地调研,选报了田园、柯街、卡斯、温泉4个乡镇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达标乡镇,其余乡镇同步启动、于2021年达标。各乡镇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完善服务设施设备,健全管理机制,整合资源创建退役军人活动室和“退役军人之家”,制作军旅文化展示墙,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剪影,努力营造“军味”氛围。目前县、乡(镇)和300人以上服务对象的村(社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已经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验收。
(四)提升服务能力,倾情服务关爱。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以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常态化活动为载体,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倾心优化接收安置。落实“六个一”贴心服务举措,妥善落实移交安置工作。解决8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两保接续”历史遗留问题。举办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及专场招聘会,开展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助推退役士兵实现就业创业。二是用心保障待遇落实,双拥共建工作深入扎实。三是贴心做好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开展退役军人理论政策宣讲报告会;采取节日慰问、走基层送温暖等多种形式,以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真诚关爱退役军人、真情服务退役军人。
(五)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
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基础信息。精准摸清优抚对象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优抚对象人员变动、状态调整等情况,做好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每年均通过专门系统进行管理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待遇。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执行各项抚恤补助政策,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
三是加强对优抚资金使用的监管。下发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管理服务质量,确保将抚恤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杜绝违规领取优抚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安全、及时、方便、快捷。定期对下拨的优抚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抽查,县退役局实行抽查制度,各乡镇进行普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挤占、挪用或其它违规使用优抚资金行为的,立即要求关乡镇限期整改。三是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所有优抚资金收回县级,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一张清单管制度”“全程监督一张网”目标, 巩因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发放管理提质增效,实现纳入政策清单的补贴项目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筑牢思想根基,强化典型引领。一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不断挖掘各领域、各行业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昌宁共5名退役军人获“保山市最美退役军人”称号,对其先进事迹在市县级电视台宣传报道,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发全县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营造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浓厚氛围。二是加大“兵支书”的培养力度。建立“兵支书”“兵委员”人才储备库,动员鼓励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让他们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新战场,成为促进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动力,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力量支撑。三是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活动”,有序推进荣誉激励,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让退役军人在干事创业中弘扬正能量、展现新形象。
(七)注重资源整合,汇集拥军力量。一是按照契约精神开展社会化拥军企业招募活动,报名企业覆盖我县传媒、建材、餐饮、健身、服务、零售等多个领域,筛选出20家优秀企业作为昌宁县社会化拥军企业并进行了授牌,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和谐稳定的、长久的拥军局面;二是扭住重点群体,壮大拥军力量。抓社区拥军。深化“基层服务网络、志愿公益服务”等服务模式,汇集党员、居民等骨干力量,常态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抓行业拥军。发动当地的教育培训、法律咨询、银行保险等机构加入拥军队伍;三是将乡镇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与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整合开展,同步推进。
二、实施褒扬纪念设施建设工程
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位于县城西南的姚家坡山头,是全县各界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传统教育的场所,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陵园原管理单位为昌宁县民政局,2019年3月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该项管理职能同步划转至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始建于1950年10月,1983年、1986年、2004年三次进行修缮。由于年久失修,现入园道路及烈士纪念碑、陵园大门、停车场、纪念广场、管理用房等均陈旧或损毁,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作为昌宁县唯一的一个烈士陵园,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军旅文化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的作用未能完全发挥,不能满足全县35万人民群众对烈士纪念设施的需求,也不符合各级关于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多方协调,依托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工程项目争取到四个烈士褒扬纪念设施整修项目,分别是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整修项目、零散烈士墓就地搬迁及修缮、陵园管理用房建设、展陈馆建设项目。
二、促进充分就业和收入增长
(一)严格对标安置政策,高效完成安置任务
制定《昌宁县2022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经昌宁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安置程序、量化评分办法、纪律监督问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了安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工作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按照“四心工作”法盘活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就业创业是广大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工作系列会议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推动、市场牵引、自愿选择、多方参与”原则,采取“四心”工作法,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精心谋划强协调,“一盘棋”高位推动。在中共昌宁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了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统筹,全面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计划制定、工作对接、联动配合、指导督办、经验总结等各项事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形成了责任明晰、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了高位推动和周密安排,为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二是细心排查强台账,“一站式”建档管理。以退出现役一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现役一年以上未就业或无固定职业退役军人作为就业创业重点服务对象,依托全县13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网格化服务,并充分利用优待证申办、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立功送喜报等契机动态更新信息,摸清底数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工作,全面精准掌握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构建权威可靠、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及集人员信息、就业状态、服务需求等为一体的基础信息台账,共采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3068条,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水平。
三是用心培训强能力,“定岗式”激活引擎。积极统筹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指导、学历教育四个能力提升模块精准施策。分类开展适应性培训,组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开展在岗作用发挥情况专题调研。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即退即训、全员参训的要求开展全覆盖适应性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协调有资质的承训机构,采取“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动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计算机、汽车驾驶、挖机等技能培训,对毕业学员优先推荐就业。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