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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4030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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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对照与县人民政府、县卫健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分析,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一)政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稳定低生育水平指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截止11月底止,全镇总人口27000人。出生93人,死亡238人。

2.基层队伍建设情况

(1)设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有两名编制,现有一名工作人员。

(2)9个村都配有一名专职计划生育宣传员,各村民小组都配有一名兼职计划生育服务员。

3.工作指标

(1)认真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加大了宣传和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到12月30日止,全镇目标人群婚(孕)前检查44对,完成孕前检查45对。

(3)对生育支持项目相关政策进行全方面宣传,确保符合政策的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

(4)认真开展好信访工作,无聚众上访事件发生。

(5)认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民示范活动。

(6)认真开展三胎政策宣传活动。

(二)部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79%。

2. 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3.人口计生奖励政策、生育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

4.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达95%;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

5.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避孕药具服务到位率达95%以上。

7.认真按程序,及时、准确为服务对象办理好各种证件。

8.认真坚持月例会制度,每个月27号为例会日,并认真记录。

9.加大了宣传力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以上。

10.完成了四个季度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申报工作

二、基础工作

1.加大三胎政策宣传,确保群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计生队伍的建设。每月例会都进行交流、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质。

3.加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023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2023年的失独慰问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2023年享受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对象的资格认定、申报及档案管理工作。第一季度对往年享受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认真开展新增享受对象的调查、登记、复核、申报工作,确保将国家的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4.认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数据的统计、收集和上报工作,做到真实、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准生证办理工作和人口家庭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

5.积极开展婚前培训和孕前检查工作。到12月30日止,全镇共完成农业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目标人群婚(孕)前培训50余人次,孕前检查 90人次,叶酸服用 80人。

6.做好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工作,到12月30日止,对全镇流动人口发放宣传资料105人份,免费发放安全套115人次,1100只。

三、不断加强文明执法工作。

首先是加强内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对宣传员的培训力度,主要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其次是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并自觉守法。

四、下年工作打算

1.抓好信息核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大对各村计划生育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计生工作质量。

2.继续抓好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重点强化辖区内流入人口的管理,认真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录入,提高《婚育证明》的验证率。

3.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进一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推行关爱女孩行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成长、关心女孩成才,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婚育新风和计生科普知识。

4..继续做好生育政策以及各项奖励政策的宣传工作,保障各类计生家庭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