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1-11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与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股室负责)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
继续推行行政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证明材料的清理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并公开本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办公室负责)
(三)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
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等明确的工作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度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执法全环节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不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在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基础上,向社会公布涉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办公室负责)
二、落实重点领域公开
(一)继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根据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办公室负责)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先重点领域后全面覆盖”的步骤,对本部门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公开事项清单,编制事项公开标准和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办公室负责)
三、做好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落实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原则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解读。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示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办公室、有关股室负责)
针对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办公室负责、有关股室负责)
(二)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制订涉及退役军人工作重大政策,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有关股室、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一)强化网站管理
继续加强对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按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要高度重视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及时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办公室负责)
(二)形成政务新媒体集群效应
要抓紧理顺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网络舆情,要及时正确引导舆论。(办公室负责)
五、强化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办公室负责)
(二)夯实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办公室负责)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