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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9883569-/2022-010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信访局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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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需不走访。

信访人应当优先选择以下五种方式反映诉求:

1.网上信访。通过百度搜索“昌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cn.gov.cn/),进入“政民互动”模块,点击“我要写信”;或点击“网上信访”图标链接,点击“网上投诉”按照系统提示操作,进行投诉。

2.书信信访。在信封右上角标注“人民来信”字样,通过邮政网点寄至昌宁县信访局(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县信访局接访办信股),邮政编码:678100。

3.电话信访。昌宁县信访局:0875-7130217;0875-7130026。

4.微信信访。微信搜索“云南信访”微信公众号,点击“云信访”-“网上信访”按照系统提示操作进行投诉。

5.领导留言板信访。微信搜索小程序“领导留言板”,点击“留言”切换到“地方领导”模块,按提示操作即可留言。

二、如确需走访,请遵守如下规定:

1.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接待场所,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接待场所。

3.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4.实名登记。应主动做好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登记。

5.避免人员聚集,共同的信访事项,请按《信访条例》要求推选不超过5人为代表,其他来访人员可先行离开,不能扎堆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