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9883569/20231109-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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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在县信访局会议室召开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梳理我局一年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安排下步工作。会议由杨永生局长主持召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听取2022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上,信访局杨眉副局长汇报了2022年信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工作汇报,并且提出意见建议,请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牵头抓好落实。
二、政务公开工作文件传达学习
张国盛副局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7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2〕15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昌宁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函〔2022〕20号)等文件进行传达学习。
三、杨永生局长安排下步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局分管领导牵头,主持政务公开协调会,每周或半月研究一次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及内容,统筹安排业务股室提供、上传业务信息,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收集、督促、审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细化主动公开内容;
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栏目的设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对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回复、依法向其公开具体内容。
(五)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
强化监督考评,提升解读质效。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加强监督考核力度,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确保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增强政策解读实际效果。
(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本部门重大问题。各科室要将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各股室要在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