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20-012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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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慈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昌宁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漭水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漭水镇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漭水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与职责
漭水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我镇地震应急与抗震救灾工作。漭水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民兵预备役、武装部、安监站和镇直单位负责人。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是:
(1)听取震情与灾情汇报,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贯彻落实市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部署、组织地震应急工作。
(3)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
(4)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2.1.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与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综治维稳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指挥部相关决定,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2)负责协调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及地震灾害损失的评定工作。
(3)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奖金筹措与安排。
(4)负责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报填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漭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