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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4030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六稳、六保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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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2023年度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漭水镇共有189户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贷款额度5万元,共计贷款94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茶叶、核桃、蚕桑等种植业和生猪、头牛、山羊等养殖业。

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把中央及省、市、县等上级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全面宣传到户,让群众吃透政策、了解政策,杜绝违反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情况发生。

(二)坚持政策执行精准。漭水镇在放贷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级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文件精神,落实政策标准,严格执行“5 万元以下、3 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求。

(三)坚持贷款对象精准。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始终精确瞄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尤其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加大支持力度。并及时将信贷资金放贷情况及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在镇、村、组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贷款过程“阳光操作”,杜绝非建档立卡农户使用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规定,贷款合同明确贷款资金用途,坚持户借户还,严禁户贷企用,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

(四)坚持贷款使用精准。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发展茶叶、核桃、蚕桑等种植业和生猪、头牛、山羊等养殖业。有效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脱贫致富。切实做到2个“严禁”,一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借贷、户贷企用、套取财政贴息资金和信贷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况发生;二是严禁贷款资金用于存款获息、建房、看病、上学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难题。我镇农户收入偏低,发展生产的资金缺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成本偏高、手续繁杂。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政策的出台,有效地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我镇通过农村信用社为189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小额信贷资金945万元。

(二)扩大了贫困户的产业规模。通过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促进了全镇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贫困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发展茶叶、核桃、蚕桑等种植业和生猪、头牛、山羊等养殖业,有效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求生产发展。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发放,不仅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结构得到了调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直接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经济收入的增加为当地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把中央及省、市、县等上级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全面宣传到户,让群众吃透政策、了解政策,杜绝违反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情况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放贷政策。在开展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放贷工作中,漭水镇将继续严格对标对表,确保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精准、放贷对象精准、贴息对象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