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40624-0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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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尊敬的封副部长,各位领导:
一直以来,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引导全县各族群众坚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昌宁新篇章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安排,现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县情及民族宗教概况
(一)基本县情
昌宁县地处大理、临沧、保山三州市结合部,国土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辖9镇4乡、79个村45个社区,总人口35.5万人,农业人口占70.3%,少数民族人口占11.9%。历史文化悠久:昌宁县于1933年由永昌(今隆阳区)和顺宁(今凤庆县)析置设县,两县各取一字而得名,蕴含昌盛安宁之意,辖区历史可追溯到距今3000多年前的青铜文化时期。特别是大甸山出土的286件(套)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等随葬品,是昌宁厚重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生态环境良好:境内最高海拔2875.9米,最低海拔608米,年平均气温15.3度,年平均降雨量1242.7毫米,无霜期253—329天;有林地面积3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3%。物产资源丰富。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75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主要有硅、锡、铅、锌、铜等,硅矿已探明储量2000多万吨,原煤储量达7300多万吨;有小桥温泉、鸡飞温泉等10余处天然热泉和澜沧江高峡平湖、天堂山原始森林等数十个自然景点。产业特色明显:全县有180万亩核桃,31万亩茶叶,12万亩蔬菜,3万亩水果,6.85万亩蚕桑,15万亩澳洲坚果,农民收入的60%来自农业。经济运行稳健: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7.79亿元,增长9.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74亿元,增长8%;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2835元和12063元,分别增长8.2%和10.6%。脱贫成效显著:昌宁是一个集山区、民族、边远、贫困为一体的传统农业县,是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2014年以来,昌宁县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总体要求,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7.37亿元,其中2019年投入资金6.64亿元,全县6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累计有21955户88396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30.2%下降为0.07%。
(二)民族宗教概况
2019年末,昌宁县域有汉、彝、傣、苗、布朗、回、白、傈僳8个世居民族354202人,占总人口355427的99.65%;其他26个外来少数民族人口1225人,占总人口的0.35%;有3个民族乡、5个散杂居乡镇、17个民族村。少数民族呈“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分布,世居少数民族傣族主要分布在枯柯河流域的亚热河谷地带,其他世居民族主要分布在边远高寒山区;昌宁县境内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三大宗教。目前,有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6个,有宗教团体2个信教群众约19781人,教职人员35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合力初步形成。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昌宁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及九进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2个工作组,各工作组都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了本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做到示范创建有人抓、有人管、有经费、有支撑,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为示范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昌宁县人武部2个单位被评为云南省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湾甸乡等25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县委组织部等15家被命名为保山市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县级已公示拟命名39家示范单位,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二)注重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工作氛围初步形成。全县各级各单位秉承重在平时、重在经常、重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多措并举,形成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长效化及“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作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县委党校和各乡镇党校教育培训基地重点培训内容,确保全县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收集整理民族政策知识及相关创建知识,采用知识测试方式,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群众会、“三会一课”和挂包帮扶干部入户宣讲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县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营造了“人人讲民族情、人人说团结话、人人做进步事”的浓厚氛围。二是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活动,民族文化得以丰富和传承,如耇街乡在全乡范围内建成大水塘苗族风情园1个、乡老年大学和村级教学点3个、群众影院1个、乡村组活动场所57个,乡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12个,在为各族群众茶余饭后提供好去处的同时,以制度化的形式一年一度开展彝苗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泡核桃文化旅游节,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打歌、太极拳、书法、民族歌舞、苗族刺绣等培训,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如各学校的课间操融入各民族的传统打歌,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图画、写作、书法演讲等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多方面培养学生的共同体意识,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三)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团结进步成效初显。一直以来,昌宁县就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项目整合力度,在民族地区集中力量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补齐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攻坚“短板”,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得到保障,有力地助推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快了民族群众奔小康的步伐,民族地区呈现出整体实力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是围绕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环保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向上编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累计实施民族发展项目94个,完成投资40566万元,其中民族专项资金11166万元。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乡镇、民族特色村、特少民族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具体项目的实施,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村组道路、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村级文化活动室、民族文化活动场地的建设,使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培育扶持了以大棚蔬菜、澳洲坚果、药材为主的种植产业和以养羊、养牛、养猪为主的养殖业,使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得到保障,进一步促进我县民族团结和谐和顺,经济社会繁荣稳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各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重视有差距。各单位普遍存在工作安排部署滞后,宣传知晓面不广,不注意总结提炼亮点特色。二是示范创建工作点多面广,要把点面连成线还有一定差距。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把“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作为主线一以贯之。一是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地践行“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加大倾斜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事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使各族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发展机会。二是更加注重典型示范。围绕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统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群众基本素质,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亮点纷呈、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三是更加注重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完善资金运行、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引导各族群众积极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四是更加注重完善机制。坚持各民族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扶持互助、文化上包容互荣、社会建设上共建共享,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聚集强大的正能量。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筑牢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