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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4121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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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是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六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八是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产业活力不断增强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坚持抓实经济建设,实现经济指标平稳健康发展,农村经济总收入5.42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3亿元的86.0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93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6307元的83.36%。招商引资成果显著。以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谋划储备项目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1亿元,签订框架协议2份,项目估算总投资1.46亿元。

主导产业稳步发展。坚持强化科技措施,确保粮食安全,2023年共计完成粮食总播面积4.37万亩,实现粮食产量1.54万吨,比上年增117吨;强化茶园提升改造,完成茶叶产量376.3万公斤,产值2.16亿元,完成古茶产量40.1万公斤,实现古茶产值1.1亿元,产量、产值均比上年增加;完成低产茶园提升改造800亩,建设标准化茶园3000亩,有机茶园建设12000亩,建设示范茶所2个;完成新植桑园190亩,冬季桑园管理6000亩,智能化小蚕房改造6间240平方米,养蚕3233.5张,交售鲜茧12.95万公斤,产值652.68万元,平均价49.64元/公斤,平均张产量36.7公斤。以稻花鱼产业为主要载体,积极向上争取稻渔综合种养项目1000亩。

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全面落实2023年项目准备和开工建设工作,完成2022年项目竣工扫尾工作,验收通过7个项目,落实2023年度9个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项目入库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71亿元,占年度任务的95.07%。目前完成入库金额1.18亿元,占年度任务的65.41%,在库项目剩余金额5338.58万元。

2.组织引领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成效显著

政治优势有效发挥。“五组一联”广泛聚力,采取“职责到组、责任到人、定期活动”的方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推进“五组一联”,全镇45个工作组、137个小分队全覆盖联系6554户群众,累计开展活动390余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树牢先锋模范,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镇村班子开列民生实事清单30件、完成27件、完成率90%,全镇各级党员开列为民服务清单1858件、完成1683件、完成率90.6%。

3.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攻坚成果持续升级

乡村振兴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一轴三片七行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引导村(社区)立足村情实际,认真谋划、培植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或示范小品项目,目前9个村(社区)均已确定项目内容,相关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着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全镇贫困人口100%参保,大病专项救治100%覆盖脱贫人口,符合政策的医保待遇100%落实。着力打造茶旅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特色,规范景区运营,截至三季度末,黄家寨古茶公园景区实现游客接待5.32万人次,澜沧江高峡平湖旅游景区实现游客接待11.34万人次,全镇非A级景区旅游吸引实现游客接待9.58万人次,全镇实现游客总接待26.24万人次。

4.民生福祉更加殷实,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保障更有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续保12417人,收缴11383人,完成参保率91.67%。治理效能更进一步。坚持党建引领到网格,将镇综治中心与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组织领导有效重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化解重点信访人员和信访案件,案件受理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98%;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95起,调处成功调处率为98%。

5.人居环境显著提升,耕地红线坚决守牢

乡村面貌持续改善。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治污治乱工作,年内完成2个自然村公厕建设,任务数2座,完成率100%;完成农村户厕改建、新建150座,任务数150座,完成率100%;2023年全镇9个自然村被评定为2022年度市级绿美村庄。生态建设更加和谐。加大造林治林力度,建强林长制队伍,实现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累计完成巡林286次,完成义务植树3万株,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75.27%;强化水源河流保护,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努力构建全民良好的环保意识,形成保护环境、爱河护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5.林业服务中心

6.综合行政执法队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漭水镇财政所

2.漭水镇林业服务中心

3.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700135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01352.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32217.22元,增长65.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72217.22元,增长65.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有其他收入,为自然资源局拨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4万元,2023年无该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7004452.54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7323.55元,占总支出的39.10%;项目支出22537128.99元,占总支出的60.90%;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919619.22元,增长60.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2378.01元,下降5.01%;项目支出增加14681997.23元,增长186.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无变动。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如漭水镇河尾社区2023年古树茶园提质增效项目540000.00元,漭水镇沿江村天堂山古树茶茶旅融合发展项目5900000.00元,漭水镇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2000000.00元,昌宁县漭水镇古树茶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500000.00元,漭水镇共裕社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9000000.00元,漭水镇明华村香竹片区提水工程项目资金800000.00元等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类别的项目增加,使收入支出预算执行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67323.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62043.12元,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5280.43元,占基本支出的11.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37128.9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985.00元,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巩固提升补助资金10000.00元,人大代表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元,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5985.00元,2023年省级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40000.00元,漭水镇共裕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元,漭水镇沿江村天堂山古树红茶茶旅融合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0000.00元,2022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补助资金350000.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50000.00元。

2.公共安全支出67000.00元,其中包括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57000.00元,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及平安建设业务补助经费10000.00元。

3.科学技术支出90000.00元,为漭水镇漭水社区科普示范社区创建资金9000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63.00元,其中包括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20296.00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4667.00元,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000.00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100.00元,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

5.卫生健康支出6435.00元,主要包括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1290.00元,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5145.00元,

6.节能环保支出215000.00元,为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215000.00元。

7.城乡社区支出333785.00元,为国有土地使用收入专项资金。

8.农林水支出20902924.00元,其中包括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8000.00元,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140000.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319812.00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75112.00元,乡村振兴配套经费50000.00元,漭水镇河尾社区2023年古树茶园提质增效项目资金540000.00元,漭水镇沿江村天堂山古树茶茶旅融合发展项目补助资金5900000.00元,漭水镇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昌宁县漭水镇古树茶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漭水镇漭水社区2022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漭水镇共裕社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00万元,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漭水镇明华村香竹片区提水工程项目资金800000.00元,2021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500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200000.00元,2023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40000.00元,2022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传统村落项目资金50000.00元,传统村落项目资金10000.00元,

9.住房保障支出10000.00元,为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资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00.00元,主要包括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80000.00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0000.00元,

11.其他支出1000.00元,为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7066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0%。与上年相比增加13925834.22元,增长61.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生产发展类项目实施较多,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189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沪滇项目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戒毒康复、会治理能力提升及平安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科普示范社区创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98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456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三支一扶、补短板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635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18886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7%。主要用于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租房维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73.00元,决算为1384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73.00元,决算为920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50%,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63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50%,完成年初预算的231.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3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主要原因:单位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本年度开展了天堂山文化旅游节,稻花鱼节活动,接待增加,三公经费费预算不足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预算调整时追加三公经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73.00元,支出决算为1384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20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73元,决算为920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63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本年度开展了天堂山文化旅游节,稻花鱼节活动,接待增加,三公经费费预算不足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预算调整时追加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388.62元,增长6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032.62元,增长4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356.00元,增长157.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本年度开展了天堂山文化旅游节,稻花鱼节活动,接待增加,三公经费费预算不足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预算调整时追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765.26元,比上年减少189515.53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关办公费开支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资产总额314071507.36元,其中,流动资产108567950.06元,固定资产7293804.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40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9555.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97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07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97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97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