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231016-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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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是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六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八是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第一要务,团结和依靠全镇人民,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准方位、锚定目标,谱写了漭水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30亿元,增幅10.0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0万元,增幅10.00%;公共预算收入达180.57万元,完成率达120.3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1.80亿元,完成率达111.10%;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2.97亿元和2.32亿元,分别增长4.60%和0.04%。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生态旅游开发为依托,以茶旅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乡村旅游+生态”“乡村旅游+产业”,黄家寨古茶公园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三产链条加速融合,“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格局初步构建。采取“文化+生态+旅游”模式,完成景区游客接待31.20万人次,创造茶产业附加值6,032.00万元,带动旅游业服务业收入6,200.00万元。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成功引进保山数豆子咖啡有限公司昌宁咖啡烘焙厂,瑞威士工业硅生产线复工复产。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扶持,年内建成标准化示范茶所6个,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3人,市场主体累计达1,430户,完成率达100.00%。
——美丽村庄再换新颜。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治污治乱工作,创建人居环境示范点9个,厕所革命任务完成率达100.00%。漭水社区成功入选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精品村,漭水社区黄家寨自然村入选云南省绿美村庄,明华村获评云南省卫生村,河尾社区入选云南省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美丽村庄建设持续推进。
——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坚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严格执行“五年过渡期”要求,消除风险监测户25户91人,低收入群体人均纯收入达1.24万元,增幅达19.85%,人均纯收入在7,000.00元以下群体实现全面清零。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60户800.00万元。报销防贫保险34起,赔付资金达54.27万元,赔付率达13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
3.昌宁县漭水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漭水镇2022年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年末在职在岗实有财政供养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含2个工勤和3个参公人员),事业人员34人。分单位的人员情况为:镇人民政府财政供养人员2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员11人(社保中心、国土中心、文广中心);财政所财政供养人员3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供养人员17人;林业服务中心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18,300,931.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0,931.41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798,452.05元,下降4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96,455.05元,下降44.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1,997.00元,下降88.30%。主要原因是2022年建设项目减少,项目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18,994,946.4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6,711.67元,占总支出的64.05%;项目支出5,473,424.90元,占总支出的35.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469,792.39元,下降54.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6,331.22元,增长12.76%;项目支出减少23,846,123.61元,下降77.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与2021年度相比,建设项目减少17个,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66,711.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92,930.60元,占基本支出的8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3,781.07元,占基本支出的16.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8,234.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361,715.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98,20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809.86元,卫生健康项目支出66,608.40元,农林水项目支出4,946,899.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4,94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上年相比减少22,809,792.39元,下降55.01%,与2021年度相比,建设项目减少17个,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95,09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9,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603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民政优抚救助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730,69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相关支出以及相关卫生健康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9,433,99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3%。主要用于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3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040.3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9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1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31.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040.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7,783.31元,下降5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94.31元,下降3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489.00元,下降81.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3,781.07元,比上年减少851,175.61元,下降33.7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指示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故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压缩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30,154,265.78元,其中,流动资产25,255,657.15元,固定资产6,688,855.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98,209,752.9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595,01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07,086.3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0,154,265.78 | 25,255,657.15 | 6,688,855.73 | 3,924,228.76 | 784,805.96 | 1,979,821.0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87.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87.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487.0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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