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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2-1024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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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编制全镇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具体农业生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本镇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关实验、示范的应用与推广、指导、咨询、服务、培训、管理及良种繁育、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本镇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使用管理、质量监督、咨询指导、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及有关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镇畜禽防疫、检疫、治疗、疫情测报、畜牧新产品改良及药品、疫苗供应工作;负责有关畜牧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及培训工作;负责本镇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保护、灌溉管理、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工程测量、小型民建施工、防汛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强化科技措施,确保粮食安全。

2021年完成粮食总播面积45200亩,实现粮食产量 15630吨,粮食总产较2020年同期增 15575吨,增合0.35 %。通过采取增加复种指数,推广良种良法,大力开展试验示范等措施,在漭水镇种植优质稻1000亩,推广包谷良种13000亩,水稻良种推广10000亩,实施作物测土配方施肥 26000亩,举办技术培训班10期 6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 7000份,推广间套种 8000亩,病虫害绿色防控 18000亩,建立玉米草地贪夜蛾监测点 2个,推广农机作业面积达 10000亩,培育粮食示范基地1个,完成机插秧面积达 130亩,完成作物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害 11万亩。2021年在漭水镇实施有机稻生产扶持项目,种植有机稻1000亩,其中稻田养鱼450亩,项目区有机稻亩产520公斤,有机水稻亩产较常规水稻亩产基本持平,有机稻每公斤价格达6元,比常规水稻每公斤价格3.2元增收2.8元,亩增收1456元,合计增收145.6万元;稻鱼亩产50公斤,亩增收1500元,合计增收67.5万元,两项增收213.1万元。各项科技措施落实,有力提高粮食单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2、强化茶园提升改造,提高生态茶乡建设水平。

2021年稳定茶园面积达44390亩,其中古树茶12390亩,采摘面积44090亩,其中古树茶采摘面积12390亩,完成茶叶产量372.5万公斤,产值20044.25万元,完成古茶产量40万公斤,实现古茶产值 10000万元。共举办茶叶技术培训班10期,9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份,组织茶园中耕、追肥、病虫害防治36600亩;完成低产茶园提升改造8000亩,建设标准化茶园2000亩;完成古茶树提质改造5200株;规划低产茶园改造4000亩,其中样板800亩,标准茶园建设15000亩,其中样板1500亩,有机茶园建设12000亩,其中样板850亩,示范茶所建设8个。

3、着力加强蚕桑种养配套平衡,做强做大蚕桑产业。

2021年完成冬季桑园管理6000亩,一年来共举办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1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份,组织伐条、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5400亩,完成养蚕5005张,交售鲜茧182743.3公斤,产值8731338.1元,平均价47.8元/公斤,平均张产量36.4公斤。

4、坚持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畜牧产业突破发展。

2021年牛存栏达10200头,猪存栏39676头,羊存栏14592只,禽存栏65416羽,牛出栏2807头,猪出栏46733头,羊出栏12821只,禽出栏106172羽;完成禽蛋总产83吨,完成肉类总产4821.2吨,实现畜牧产值1.81亿元。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群体密度达90%以上;完成牛良种改良1595头,水牛改良776头,完成生猪改良6230窝,完成农田种草3940亩,青贮氨化饲料13118吨,完成存栏8头以上基础母牛的养殖户共计18户,新增犊牛114头,按每头500元的补助标准,拟补贴资金达5.7万元,完成肉牛贷款发放88户,853万元,养牛560头,举办畜牧业科技培训4期250人次。畜牧产业良性发展,突破优势渐趋增强。

5、强化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2021年在沿江村、联福村种植金银花200亩。 2021年中药材总面积达到4654亩,产量达181.5吨,产值1004.5万元,抓好魔芋套种总面积达到8000亩,产量达2500吨,产值2000万元。

6、强化推进减负工作,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兑付及时到位。

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奖补惠农政策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农业中心依据政策规定,按照政策标准,与财政密切配合,通过“一折通”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农户手中。2021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13.9万元、草原奖补64.49775万元。完成农业保险收缴 24899.37元,完成肥猪保险收缴8821元,完成母猪保险收缴81780元,完成能繁母牛保险收取38990元,完成能繁母猪保险死亡赔付480头528000元。减轻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没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7、强化农机管理工作、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不断提升。

抓好群众宣传,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程序,强化部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申报茶叶揉捻机、茶叶杀青机、切草机 56户72台,补贴资金8.116万元。农业中心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50余份,对全镇农机维修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清查,共培训农机人员60多人,其中茶叶机械使用人员30人,培养了一批农村实用人才。2021年有500多台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有力促进全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8、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和农业“三品”基本知识,2021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月”等活动,接待咨询群众达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达800余份。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执法力度,2021年农业中心对12家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对农产品进行抽检,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农业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农业中心无国有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农业中心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农业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05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5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665433.95对比增加25139.05元,增长1.4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在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2493.07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368.8元,占总支出的97.18%;项目支出49124.27元,占总支出的2.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614933.95对比增加127559.12元,增长7.32%,主要原因分析存量资金支付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3368.8元。与上年1570933.95对比增加122434.85元,增长7.2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在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2160元,占基本支出的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208.8元,占基本支出的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24.27元。与上年44000.00对比增加5124.27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为防灾救灾项目资金支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49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614933.95对比增加127559.12元,增长7.32%,主要原因分析存量资金支付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0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5192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防灾减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22792.03元,其中,流动资产81632.81元,固定资产541159.22元。与上年735382.41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59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79.62元,流动资产减少12077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2792.03

81632.81

541159.22

237675

303484.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