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2-1024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漭水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漭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漭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是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六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八是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漭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严格对照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各种困难挑战,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农村经济总收入连续五年保持稳步增长,从3.8亿元增加至5.7亿元,年均增长达10.7%;农民人均纯收入从0.9万元增加至1.4万元,年均增长达11.7%。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从2.5亿元和1.7亿元增加至2.8亿元和2.3亿元,年均增长分别达2.9%和7.8%。

1、深化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探索实践,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5亿元,实现1416户5555人脱贫退出、2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从5.2%下降为0。完成221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成3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农户349户。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完成11个,累计完成投资0.5亿元。

2、草原奖补政策全面落实,禁牧面积6.5万亩,草蓄平衡面积6.2万亩,实施退耕还林面积1万亩、森林病虫害防治2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实现草原植被覆盖度和乡村绿化率“双提高”。聘用专职护林员70名,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管护员聘用、管理和考核制度。生态环境管护持续保障,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5.37%,沿江村入选“国家森林乡村”,翠华社区入选“省级森林乡村”。

3、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沿江、联福、河尾、明华、老厂5个村(社区)小湾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加快推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新建改建户厕2705座、公厕33座,常住户卫生改厕率达30%以上。共裕等5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村”,卫生乡镇创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4、茶园面积稳定在4.4万亩,鲜叶平均价连续五年增长,产量由334.7万公斤增至372.5万公斤,增长10.2%。核桃面积稳定在16.8万亩,产值达9000余万元。蚕桑面积稳定在1.9万亩,平均年产蚕茧200吨。实施全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粮食总播面积稳定在4.4万亩。持续培育新兴农业,发展大树椒产业1万亩、金银花种植200亩、引进企业带动种植有机稻1000亩、养殖稻田鱼500亩。畜牧业产值达1.8亿元。累计成立专业合作社42个,工业企业由31户增至57户,个体工商户由401户增至988户,注册资金累计达1.2亿元。以做强茶产业为主线,发展茶叶初制所156家,其中示范茶所13家、获批SC认证茶企9家、规上企业2家,打造雲壹号、圣嘉如一、香秀女儿茶、嘉南红等古树茶品牌9个。

5、投资1457.4万元,完成水系连通工程。投资1300万元,完成千根河、共裕、浪麻山等6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投资246.5万元修缮纸厂河大沟3.4公里,投资160.6万元完成黄家寨引水渠1.2公里。全面实施国开资金、浦发资金、水利专项资金等人畜饮水工程66件,灌溉沟渠防渗加固工程4件,水利化程度达65%,全镇抗旱防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水利灌溉基础进一步夯实。投资2.6亿元,硬化村组道路369.5公里,自然村通畅率达80%,被评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永平至昌宁、弥渡至昌宁2条高速公路(漭水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突显。

6、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12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80余处。坚决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不断提高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具体为:

1.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

3.昌宁县漭水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昌宁县漭水镇镇民政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漭水镇人民政府无国有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3630070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58703.65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1997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30121916.8对比增加6178783.85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44759885.06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5193.42元,占总支出的29.79%;项目支出31424691.64元,占总支出的70.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5997584.91对比增加18762300.15元,增长41.92%,主要原因分析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35193.42元。与上年13102041.82对比增加233151.6元,增长1.75%,主要原因年终增资调资支出数不在年初预算范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完成。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24010.53元,占基本支出的5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4325.48元,占基本支出的2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6857.41元,占基本支出的2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漭水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24691.64元。与上年12895543.09对比增加18529148.55元,增长58.96%,主要原因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为:黄家寨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1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260万元,以工代赈400万元,乡村振兴100万元,民政优抚资金236万元,天然林资金51万元,扶贫资金1017万元,防疫经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20694.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4033196.82对比增加13287497.25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1170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学文化相关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49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358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民政优抚救助资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11716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相关支出以及相关卫生健康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509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林业项目资金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1833890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4%。主要用于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0元,支出决算为199014.69元,完成预算的18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334.69元,完成预算的70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680元,完成预算的102.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但因公务车年久,维护维修费用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00571.75增加98442.94元,增长49.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041.94元,增长55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01元,增长9.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但因公务车年久,维护维修费用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334.69元,占53.43%;公务接待费支出92680元,占46.5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334.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334.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6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6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漭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2706.68元,与上年1493476.39对比增加1139230.29元,增长43.27%,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31109.73元,电费56276.8元,邮电费101532元,印刷费43999.78元,差旅费72437元,会议费77540元,公务接待费92680元,劳务费15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334.69元,工会经费96481.68元,维修维护费973965元,租赁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245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漭水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31705749.94元,其中,流动资产25817156.27元,固定资产12458783.93元,无形资产100000元,其他资产198209752.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3860972.47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844777.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079.6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1705749.94

25817156.27

12458783.93

7503262.66

548061

4407460.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