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2-1024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关于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昌宁县漭水镇财政所关于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部门(单位)报送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予以批复。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278,035.41元,本年收入36,300,700.65元,本年支出44,759,885.06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8,851.00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479,841.42元,本年收入33,358,703.65元,本年支出37,320,694.0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7,851.00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798,193.99元,本年收入2,600,000.00元,本年支出7,097,193.9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1,000.00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64.48%,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1.12%,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59.06%,差异原因为2021年度拨入项目资金增加,该部分支出未在年初预算支出里面。

(二)你部门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23.28%,“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9.54%,差异原因为根据上级指示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故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压缩减少。

(三)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1.81%,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92.89%,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00%。

(四)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00%。

(五)你部门2021年货币资金变动率为-23.50%,差异原因为存量资金支出完成,结余减少。

(六)你部门2021年借款变动率为0.00%。

(七)你部门2021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0.00元。

(八)根据量化评价情况,你部门总分值较低,主要为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差异率过高,本部门将结合情况调整下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改进账务处理方式。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做好对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根据《预算法》第八十条“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决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的规定,有下属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10月27日前完成对所属预算单位的决算批复。财政对部门、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通过保山市部门决算业务管理平台“全部分类”-“报表编制”-“部门决算批复”功能操作。

(二)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1.自行公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的规定,镇本级各部门应于10月27日前主动公开部门决算,并于10月27日前集中公开全部下属单位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涉密事项管理、保障措施等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和保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保山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2.集中公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库〔2021〕20号)规定,县本级将在昌宁县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汇总公开部门决算,请各部门于2022年10月27日前,将经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到县财政局归口股室后统一集中发布。

3.涉密单位公开事宜

涉密单位公开事宜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保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监〔2017〕87号)规定,在法定公开时限到期前履行不予公开报批手续。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漭水镇财政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