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316C/20240130-00001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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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保税依法行政办发〔2024〕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宪法意识,推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铸牢政治机关根本属性,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昌宁县税务局, 设9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昌宁县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职责。截至2023年底,在编在职干部职工140人,目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机构8个,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36人。
2023年,在市局党委和昌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扛牢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和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并重。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开展新修订的与纳税缴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贯彻,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年内,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1件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1项次。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统一区域执法口径和内控机制制度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三是有效运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应享尽享。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税费事项,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局领导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等组织形式集体作出决定。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方位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税务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和办税指南。2023年,全局累计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审批78户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8户次,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5条次;实施行政处罚6户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户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行政处罚4件次,录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信息4件次。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自查评查100件次,自查率100%,自查发现行政许可案卷存在问题3个,完成问题整改3个,自查率整改率均达100%;全年行政执法决定无听证、无复议、无诉讼,全执行。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政治引领能力。更加深刻认识税务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一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部署要求,健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机制制度体系。二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健全裁量权基准,加强税法普及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税收法治意识。三是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更加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逐步建立健全完善涵盖税收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的全链条、一体化、立体式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应急处突能力培养,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以法治税务建设为抓手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健全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局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普及税费征管法律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干部教育体系,开展党委书记上法治课1场次、党委会会前学法2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10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3次;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学法11次、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集中学法4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和任前考法制度,组织新提拔科级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和任前考法2场次,法律顾问法制业务培训1场次,有力增强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担当能力素质。
注重纳税人缴费人权责义务宣传。通过一把手走访人大代表问计问需,税收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街道,办税服务厅面对面辅导、上门入户一对一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政策培训辅导9场次,印发宣传资料6920余份,线上线下答复咨询5379人次,精准推送税费政策7021户次,推送办税缴费指南6073条次,推送涉税费风险提醒789条次,解决办税缴费疑难痛点2971项次,宣传普及面覆盖纳税人缴费人13011人次,全力促进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法律遵从。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税费执法权责清单履职担责,不断加大税费执法督察纠治力度,运用税费执法、风险管理、税费争议解决一体化综合监督,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评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落实“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全力落实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要求,推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通过短信、微信群、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开展“一对一”推送和“点对点”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公共区域设立固定税收法治宣传栏、完善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架等普及设施,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依法履行办税缴费能力。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保障,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各税务分局、局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项工作实体化运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统领,税政综合、法治综合,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昌宁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昌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一2025年)》《昌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一2025年)》《保山市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全市税收法治重点工作任务》,着力锻造政治理论政策业务过硬干部队伍,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狠抓执法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和国家税收安全。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征管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税收执法、政策落实、税收数据、廉政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加强源头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落实还需持续加强。2024年,将更加突出充分运用风险分析和信用评价结果,更加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二是税务执法干部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还需大力强化,转作风、提效能需进一步加力。2024年,将继续强化对税务执法干部的法制素质能力培养,更加突出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加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