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316C/20230801-00001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保税依法行政办发〔2023〕1号),现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党委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3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10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开展党委书记上法治课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强化政治引领,督促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纪检日活动,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资源,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深入组织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学习宣传重点,以“学党纪法规,筑纪法防线”为主题,陆续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通过观看《开尔行贿记》《零容忍》《民法典案例分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视频》《黄赌毒安全防范意识讲座》《法纪小课》《十四亿你和我参与者》专题讲座和微视频,进一步强化纪法教育,提高税务干部纪法意识,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在市局党委和昌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合规组织税费收入,全年税收总额和县级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均实现增收,与2021年相比,税收总额增长196.76%、县级收入增长134.69%、社会保险费入库增长36.72%。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开展新制定修改的与纳税缴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税务部门权责清单、税务工作规范,税务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税等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报告清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落实市局、县政府办和县司法局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统一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情况调研,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三是有效运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执法疑点核查和政策执行督察,及时纠正执法偏差,确保应收尽收、应减免足额减免,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税费事项,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局长办公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等组织形式作出决定。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按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和办税指南,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9条次、行政处罚信息12条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结合实际配备执法记录仪24台,按照记录行为用语指引开展工作,记录上传执法影像记录3条次。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及时调整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范围标准。二是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效能革命”要求,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注重日常提醒,严把“总开关”,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向干部职工推送典型案例、作风建设等学习材料,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通过党委会、支部会议、纪检日活动等方式传达重要会议、讲话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强化紧盯少数,严把“廉洁关”,紧盯关键环节抓住少数,围绕“新提拔、职务职级晋升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组织廉政谈话、日常了解等方式对新提拔、晋升干部进行全面监督,严格把好政治观、廉洁观、形象关、作风关,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干部教育体系,结合“学习兴税”平台运用、执法资格管理等,持续加强对税务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和税费法治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向税务干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参加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等方式,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规范税收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缴费权利义务的宣传辅导。组织开展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强化税费政策宣传教育,自主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宣传59场次,覆盖纳税人缴费人2004人次,印发宣传资料4920余份,接受线上线下咨询5379人次,解决办税缴费疑难问题2901个,一对一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办税缴费指南信息6041条次;与工商联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宣传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3场次,精准推送税费政策4023条次,向企业推送涉税风险点,提示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386条,有效防范涉税费法律风险。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坚持以税务系统内典型案例为内容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全年开展廉政教育进课堂4课时237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262人,集中学习会议通报案例10次354人次,中心理论组研讨2次34人次,严管厚爱主题宣讲1场次,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增强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开展走访地方人大代表“听人大代表心声,促税收工作发展”座谈活动,组织税收业务骨干走访了解辖区内部分市县人大代表,主动汇报和介绍税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话改革、听意见、问需求、汇众智、谋良策、促发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凝聚税收共治合力。二是开展“助企纾困送春风‘非接触式’税宣”活动。结合“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暨第9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使用电话、手机、微信、QQ等“非接触式”方式,就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智慧办税缴费服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相关问题开展纳税缴费专题线上宣传辅导,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疑点问题,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围绕“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税收宣传主题,开展“税法宣传进职校 春风化雨萌税芽”活动,以“看、讲、践”为具体举措,通过开展看一部税法短片,讲一堂税收课,当一次税法宣传员,体验一次小税官等活动,帮助青少年增长税法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税收法治观念。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采取一年一聘、自行购买服务方式,聘任云南昌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顾问对税务行政管理、税收征管、税务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具体工作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有效保障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按要求开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相关工作,年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未收到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依托税务系统全国统一的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短信、微信群、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开展“一对一”政策推送和“点对点”辅导提醒,在办税厅公共区域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完善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架等普法设施,抓好日常进厅办税缴费人员的咨询答复和业务辅导,持续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组织保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全局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税费法律法规,压实各分局、部门主体责任,有力促进税法双遵从。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对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法治宣传辅导,宣传普及质效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望有差距。下一步,将更加着力针对社会公众,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费法律法规,增进理解和共识,促进社会税法遵从。推动把公民税收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税务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对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尚未完全解决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问题。下一步,将更加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完善日常学法机制,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岗位培训制度,把提升法治素养纳入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增强依法行政落实力。
(三)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在推进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协助、国际合作等税收共治过程中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关注税收、人人参与税收”的良好局面。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