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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30516-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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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2023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田园镇2023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切实做好田园镇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激发其参保缴费积极性,平稳推进参保缴费,进一步发挥社保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一)全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6%以上,续保缴费率达98%以上,手机APP自主缴费率达95%以上。

(二)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当年新增任务。

具体两项指标见《田园镇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

三、参保缴费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对象。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且具有昌宁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对象。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都可以参保,只是年龄偏大的到退休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需延长至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城乡居民养保基金筹集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12个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在各缴费档次中自行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2.政府补贴。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缴200元补50元、300元补60元、400元补70元、500元补80元、600元补90元、700元补100元、800元补110元、900元补120元、1000元补130元、1500元和2000元补140元、3000元补205元,到龄补交没有补贴。

(二)财政代缴相关政策

重度残疾人财政代缴200元、2012和2013年农转城人员财政代缴200元、低保对象(含特困供养人员)财政代缴100元、三级残疾人财政代缴100元,由县人社局初步核对相关代缴人员名册,如有不符合代缴或符合代缴但未代缴的人员,各社区于7月20日前上报镇社保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县人社局。鼓励符合代缴人员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再进行缴费,提高缴费档次。

(三)失地农民参保政策

从2020年开始政府不再代缴,实行先缴后补,即参保对象可任选一档次进行缴费后政府补助1000元,补助部分直接做进系统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最多补15年。如果失地农民在45岁左右的,尽量动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调整为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30%,实行先交后补,最多补15年。

(四)其他事项

1.城乡居民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结息一次。

五、缴费时间及公示

(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6月25日;7月1日至7月25日各社区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参保缴费工作。各社区于2024年2月底前将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核对后下发的参保数据、缴费清册及未缴费清册等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到社区和各村(居)民小组。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任务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六、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与昌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征收代理协议,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昌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收代缴。

1.参保缴费人通过云南农信APP、云南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自主缴费率必须达95%以上。

2.参保缴费人到社区、县农商行相应营业网点及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动员参保人到县人社局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技术支撑、优化服务水平。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社区工作会议、村(居)民小组长会议、户长会议,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提高参保意识。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户长会、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等新媒体、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政策咨询服务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广大居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颐养”的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多缴费,不断提高缴费档次,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三)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昌宁县税务局田园分局、县农商行田园服务网点、镇社保中心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做好业务指导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努力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提供“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进一步提高缴费效率。社会保险经办人员要吃透政策,熟知业务流程,对城乡居民参保申请及时受理、迅速办理,使每一位参保城乡居民都能方便快捷参保缴费。

(四)加强考核督查,确保责任落实。镇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对各社区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征缴工作进度。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全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统筹推进参保缴费各项工作。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镇直有关单位及各社区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各项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参保缴费工作。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管控参保缴费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台账,加强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将保费缴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防资金被截留、贪污、挪用。镇纪委要加强监管,加大对各种资金、基金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障资金基金安全。

附件:田园镇2023年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