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4110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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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我县垃圾清扫收运处理的城市环卫企业(保山启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行政监督检查。
本次行政检查重点对企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内容是否与批准的一致;经营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日常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保洁工作程序及保洁质量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上墙;企业各种机械作业车辆的数量;企业各种机械作业车辆的日常作业;企业各种机械作业车辆的清洁;企业各种机械作业维修保养;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的企业管理人员;工人数量;工人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工人的工资等待遇等12个方面逐一对照开展实地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环卫企业要保证城市清扫保洁质量,加强道路清扫、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工作,加强对城市公厕、环卫设施进行安全排查,重点对冲水设施、用电线路、消防设备、环卫车辆等进行细致检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