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2-06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为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并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二)明确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和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市政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权)共两项,2022年上半年,政府采购我局不涉及,市政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权一项,公示信息共3条已于2022年1月21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在采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发布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相关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发布数量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角度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二是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强化政策解读发布质量,细化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三是规范公开程序,认真梳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