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3-0417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要求,田园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田园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照绩效目标自评表逐项进行自查评估,自评得分为9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购置昌宁县茶元素主题街区商铺3间,总面积196.5万元,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净增收3.5万元/社区,通过项目实施,该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资金150万元,县级已于2021年下拨指标至我镇,2021年支付资金15万元,剩余135万元未支付,资金结转至2022年,2022年支付完毕,即资金拨付滞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步,田园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田园镇积极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50万元,3个村(社区)在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抱团购置3间商铺,总面积196.5平方米,每个项目村拥有产权面积65.5平方米,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净增收3.5万元/社区,同时建立村社区党组织、茶企、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置业强经济,异地发展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田园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照绩效目标自评表逐项进行自查评估,认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存在不足,及时分析问题原因,主动对接抓好整改落实。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昌财整合〔2021〕10号),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下达指标150万元,2021年项目完工并支付资金15万元,剩余项目资金135万元结转至2022年,并于2022年支付完毕,根据项目管理委员会委托昌宁尚信置业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招商和经营,支付资金全部进行对公账户结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情况分析。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资金150万元,县级已于2021年下拨指标至我镇,后未支付于2022年1月再次拨至我镇,我镇目前完成拨付150万元,资金执行率仅为1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田园镇积极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50万元,3个村(社区)在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抱团购置3间商铺,总面积196.5平方米,每个项目村拥有产权面积65.5平方米,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净增收10.5万元,同时建立村社区党组织、茶企、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置业强经济,异地发展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2021年上级下达我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项目内容为抱团购置昌宁县茶产业主题街区商铺196.5平方米,2021年6月已签订商铺购置合同,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3个项目村抱团购置3间商铺,每个项目村拥有产权面积65.5平方米。
(3)时效指标。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项目购置和租赁合同签约相关事宜。
(4)成本指标。按照每个项目村50万元的标准,3个项目村整合项目资金150万元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商铺3间。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项目管理委员会委托昌宁尚信置业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招商和经营管理获得收益,按收益率不低于7%,每村集体经济3.5万元,目前3.5万元租金已全部到位。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增强了村基层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效增强了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带动茶企茶所实现茶叶从零散销售到集中销售转变,实现农产品到商品到品牌的提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发展的平台,在县城增加60多个就业岗位,进一步推动就业扶贫组织化。
(3)可持续影响指标。与昌宁尚信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前三年,由昌宁尚信置业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招商和经营管理获得收益,年收益率不低于7%,每年支付3.5万元租金,实现每年每个项目村收益3.5万元。三年期满后,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按照“统一招商、集中管理”的方式,确定项目租赁运营相关事宜,租赁对象按照收益不得低于7%的标准,优先考虑项目村自身发展、招商引资的租户,切实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进行转变。
满意度指标:
经评估,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满意度为95%以上。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田园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全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完成。但是转移支付资金2021未全部执行完毕,在2022年才支付。下步,田园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分析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问题,田园镇人民政府将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并在公开平台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0日
项目名称 |
田园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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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昌宁县委组织部 |
项目实施单位 |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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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县直专项 □ 3、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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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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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50 |
150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35分) |
数量指标 |
商铺建设(≥**平方米) |
196.5 |
196.5 |
10 |
|||
项目覆盖村 |
3 |
3 |
9 |
|||||
质量指标 |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
100 |
100 |
3 |
||||
村产权占比(≥**%) |
100 |
100 |
3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 |
2021年 |
5 |
||||
成本指标 |
项目覆盖村每村完成投资(≥**万元) |
50 |
50 |
5 |
||||
效益指标(35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万元) |
0 |
0 |
3 |
|||
新增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入(≥**万元) |
3.5 |
3.5 |
5 |
|||||
租赁年收益(≥**%) |
7 |
8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
0 |
0 |
3 |
||||
受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人) |
309 |
309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年限(≥**年) |
3 |
3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95 |
9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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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96 |
自评等级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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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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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