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3122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发现,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诊疗活动中,自2021年5月1日以后存在特定电磁波治疗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行为,涉及违规589人次,违规金额4417.50元。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葡萄糖测定(其他方法)违规925人次,违规金额925.00元;医用银盐热敏胶片违规814人次,违规金额4879.00元;医用干式胶片违规158人次,违规金额738.00元;一床一档违规406人次,违规金额6496.00元。以上违规行为共计17455.50元。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予以追回,同时对该院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项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云南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十一条一般情形处罚的规定,处以违规金额元1.5倍罚款26183.2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