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新冠肺炎救治基金保障工作,截至11月份,共支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444.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