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31018-00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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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2022年度决算。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57,959.25元,本年收入54,275,042.18元,本年支出54,495,835.95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元,结余分配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7,165.48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0,659.25元,本年收入53,495,042.18元,本年支出53,555,701.4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780,000.00元,本年支出78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四)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及工作建议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23.70%,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5.06%,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2.32%。
主要差异原因:
1.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4,275,042.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53,495,042.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80,000.00元。同比年初预算数24,262,949.01元,增加123.70%。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人员经费总的支出为23,205,636.47元,同比年初预算数22,088,895.57元,增加5.0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增加。
3.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公用经费总支出为2,441,905.11元,同比年初预算2,174,053.77元,增加12.32%。主要原因为科学技术支出141,200.00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9.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6,522.00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3,919.84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74.37%,节能环保支出159,155.52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00%,农林水支出34,946,864.33元,同比年初预算增加184.44%。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依法依规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等所有收入和支出编入部门预算,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
(二)2022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20.69%,“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58.34%。
主要差异原因:
1.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公用经费总的支出2,441,905.11元,同比全年预算数3,079,070.59元,减少20.69%。主要原因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总的支出为62,075.24元,同比年初预算149,000.00元,减少58.34%。主要原因为严格预算执行,依据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三)2022年财政拨款结转0.00元,财政拨款结余0.00元,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100.00%,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00%。请你部门认真分析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原因,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统筹各类存量资源,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切实压减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四)2022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00%。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开支原因,细化预算编制,严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2022年借款为0.00元。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借款形成原因,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则,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六)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下年差异率为0.00%。请你部门认真分析项目执行进度偏慢的原因,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请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部门决算管理办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的通知》(保财库〔2019〕15号)要求,参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决算公开格式,在部门门户网站和保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请自接到本文件之日起15日内,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见附件)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对所属预算单位决算进行批复后20日内,请及时组织各下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同时,在批复公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批复公开情况函告我局。
(三)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号)和《2019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2期)》,待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因批复内容与账簿内容不符、审计事项和其他检查需要调整会计账表数据的,调整下一年度结转结余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时,请各部门于10月11日前将分析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所属预算单位决算的批复、公开情况)函告我局。
(四)本批复文件作为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同时,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批复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