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2-1027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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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二是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是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四是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六是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七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八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九是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十是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镇四届人民政府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产业发展壮大、项目投资带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等为主抓手,奋勇担当、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全镇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
——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2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4.95亿元,增长9%。农业增产丰收,继续发展壮大茶叶、蚕桑、养殖等传统农业产业,深入培育林下种植、种苗繁育、休闲观光等特色农业,2021年粮食产量1.06万吨,增长1.5%,干茶产量4919吨,增长1.2%,蚕桑产量194.2吨;出栏生猪2.98万头;实现现价农业总产值6.27亿元,增长4%。商业增速稳健,着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休闲娱乐等业态,各类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新增私营企业275户、个体工商户1253户,全镇个体工商、私营企业发展到8887户。2021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8亿元,增长5%。旅游业贡献突出,右甸河生态旅游休闲街区创建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四角田菌园景区、田园龙潭景区获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打造四角田“捡野生菌、游四角田”乡村旅游品牌,四角田社区获评云南省旅游名村。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新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馨美丽乡村AA级景区—勐廷大寨子传统村落—姚家坡烈士陵园的红色旅游环线,全年实现旅游经济收入1.4亿元,增长10%。
——项目投资取得新突破。大力实施水利工程,投资1.49亿元完成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实施马火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农村饮水保障工程3件。全力推进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投资1646.6万元实施九甲、达仁等村组道路硬化31.27公里,投资309.1万元完成勐廷至新城主干线、勐廷大寨子、新华大理寨亮化工程。德馨低碳社区、文昌居家养老中心等项目如期建设完成,全镇“硬件”基础得到有力夯实。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增长20%。
——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四角田小龙潭自然村、达仁长岭岗自然村等4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新城精品示范村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投资1500万元打造德馨生态科技园,发展垂钓中心11家,建成蓝莓、葡萄采摘体验园200余亩,乡村振兴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优化山区村组环卫管护机制,年内清除垃圾3100余吨,清除卫生死角2.6万余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加快推进“滇西最美田园城市”建设,投资7444.8万元实施老城区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示范街区和示范市场建设,投资5281.7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完成关庙、宝丰社区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升,年内顺利通过省级美丽县城复检,城市建管能力显著增强。
——民生保障实现新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初见成效,完成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大排查、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等工作,消除风险194户682人,新识别纳入62户169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持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优质化,促进教育资源平衡。制定《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校长(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轮岗时限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确保师资力量均衡稳定,切实抓牢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织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全年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4439人次436.97万元,特困供养1770人次170.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6.38%、98%,生态保护奖补、农村地力补贴等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疫情防控取得新成绩。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决做到“五个管住”。抓好重点人员管控,推动形成镇、村、组三级联动排查机制,坚持“每日一联系、每日一报告、每周一走访”制度,全年严格排查管控各类入昌返昌人员1.02万人次。抓实重点区域监管,设置高速路连接线健康检测点,抽调镇村干部300余人24小时轮班值守,严把第一道外来输入防线。对重点场所严格执行扫码亮码、体温检测等措施,联合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检查21次,认真落实红白喜事、大型活动管控相关制度,签订承诺书2万余份。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累计完成接种18万剂次,全镇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
——社会治理达到新水平。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多网合一”的工作思路,实行镇、村、支部、组、户五级网格管理,选聘单元网格长3022名,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水平。创新研发“云宁哨”智慧治理服务平台,采取“五哨五到”模式,实现群众诉求“一键上传”,服务力量“10分钟”响应,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由传统向智慧转变。不断深化社会维稳工作,提升信访接待服务水平,加大调处矛盾纠纷力度,全年共接待处置信访案件301件,排查各类纠纷106起,受理70起,调解率10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20次,及时消除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安全平稳局面不断巩固。
——自身建设实现新效能。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府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8项,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992件,办结率达100%。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共查找整改问题4940项,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镇四届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
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顺利完成了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过去的五年,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抓牢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农业现代化基础更加牢固,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物流物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初具规模,一二三产链条加速融合。五年来,农村经济总收入由9.6亿元增至14.95亿元,年均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564万元增至9543万元,年均增长2.19%,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93万元、1.28万元增至4.13万元、1.8万元,年均增长分别为7.05%、7.11%。农业总产值由5.6亿元增至6.3亿元,年均增长2.29%;工业总产值由43.7亿元增至78.5亿元,年均增长12.4%,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过去的五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89亿元,年均增长6.85%。累计投资20.8亿元,完成实事项目200余个,全镇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城市设施等发展基础得到全面夯实。昌保高速公路分段建成,永昌高速公路顺利启动,全镇通村主干道100%实现路面硬化,城区“五纵五横”交通网络完善健全。先后完成德馨安置区、长岭岗水库2个过亿元项目建设,实施了新城社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000亩,实施麻地河、秧田洼等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维修养护工程,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工程综合整治项目取得成效,生产生活用水得到全面保障。
——过去的五年,城乡面貌全面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稳步迈进,加快城市生态化建设,严格落实全国首部县级田园城市保护法规《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人力、物力、财力、土地等发展要素持续向田园集中,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0.3平方公里增至14.3平方公里,“山、水、田、园、城”田园城市品牌加快形成,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首批“美丽县城”创建取得骄人成绩。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等行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0.3万平方米,关闭砂场石场15家、石灰窑52座,完成美丽家居庭院创建1000户,户厕改造3135座,建设垃圾集中投放点54个,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凸显,四角田社区获评“国家级森林乡村”,龙泉社区龙潭自然村被评为“省级美丽村庄”,达仁社区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和“市级美丽村庄”。
——过去的五年,民生保障不断改善。全镇累计投入脱贫攻坚资金4.7亿元,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工程43个,完成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10190人次,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建档立卡人口1329户5335人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全镇新冠肺炎零输入、零感染的目标。落实各级惠民政策,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将无劳动力的贫困人口纳入民政、残疾、社保等社会保障范围,全镇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临时困难生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6642.14万元,实现兜底保障兜稳兜牢。
——过去的五年,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聚力创新促转型,深化改革强动能。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等制度改革工作,全镇累计完成土地确权9364户,镇、村、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产总额1.5亿元。殡葬改革工作扎实推进,11个村级集中安葬点建成投入使用,拆除活人墓3886冢,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一部手机办事通”向手机移动办公拓展,“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超过90%,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五年累计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2亿元。
——过去的五年,社会事业竞相发展。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甸山遗址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镇建设农家书屋17个,组建文化队伍32支,多形式组织举办迎新春、庆“七·一”等文体活动,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加大省、市、县文明村镇创建力度,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载体,建设新时代文明田园,新城社区获评省级文明村镇,龙井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市级示范单位5个,其中勐廷社区、新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田园派出所作为县级精品示范点通过省级对市级创建工作的延伸验收。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国防武装不断加强,民族宗教、科协、老龄、残疾人、社会科学、退役军人、工青妇少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镇财政所
3、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58,362,27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64,975.03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7,300.00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对比增加3,478,685.33元,增长6.3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15226.89元,比上年增加990421.29元,增加2.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9748.14元,比上年增加1690964.04元,增加11.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61,763,650.05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4,798.95元,占总支出的33.81%;项目支出40,878,851.10元,占总支出的66.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426589.98元,增长18.0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84,798.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2066.49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1344859.09元,办公经费减少1179660.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05,785.13元,占基本支出的8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9,013.82元,占基本支出的1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78,851.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8656.47元,增长47.0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分。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人大事务200000.00元,政协事务8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79573.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5235.82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530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8231.57元,卫生健康支出656140.00元,节能环保支出282026.50元,城乡社区支出16849748.14元,农林水支出7287115.07元,农村综合改革150000.00元,其他支出7554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98,42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6%。与上年对比增加5934665.94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611499.99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292825.00元其他支出增加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97,44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842639.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33317.18元,公用经费支出2709321.82元,项目支出8654808.82元,基本支出结转60659.2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4,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科普活动14452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3,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3073.00元,体育官场35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19,35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8%。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93472.00元,乡镇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4925.67元,就业补助77567.01元。抚恤5649409.16元,退役安置10361.00元,残疾人事业20000.00元,临时救助332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4,98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5850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659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75308.4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87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2,02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282026.5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397,01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459078.07元,林业和草原53437.00元,水利65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支出4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1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000.00元,完成预算的9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9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杜绝同城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减少-23,200.00元,下降-1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00.00元,下降-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00.00元,下降-11.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杜绝同城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000.00元,占32.04%;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00元,占67.9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964.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5136.16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1179660.7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3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675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342334.70元;
(2)手续费4600.00元;
(3)水费23554.20元;
(4)电费78669.89元;
(5)邮电费105574.01元;
(6)差旅费4683.43元;
(7) 维修(护)费280528.54元;
(8)会议费45552.9元;
(9) 培训费29670.00元
(10)公务接待费140000.00元;
(11)专用材料费700.00元;
(12)劳务费279549.09元;
(13)工会经费183797.06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00元;
(15)其他交通费用355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部门资产总额707850373.10元,其中,流动资产10790362.53元,固定资产14737851.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5784168.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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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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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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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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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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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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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07850373.1
| 10790362.53
| 14737851.12
| 9308394.83
| 177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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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24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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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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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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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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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432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