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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2-1027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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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在年初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实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共制发文件6份,召开各级会议126次,签订各类责任(状)书474份,干部职工、村(居)民承诺书22388份。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或利用其它会议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共发放防火通告420份防火令390份、户主通知书9000份;共出动宣传车185台次,发放宣传单30000份在重点入山路口悬挂张贴标语和防火令,插挂五彩旗,插挂五彩旗10共发送短信830开展“五个一”、“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活动,上课1392课时,出黑板报696期,致公开信3301封,标语15条,写作文5868篇。强化火源管控 高火险期实行戒严管理,对全镇5个重点林区入山路口设置检查登记站,清明节增设2个卡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共登记入山人员13918人次、入山车辆4730辆,收缴火种54;严格落实“五种人”监护责任共落实“五种人”133名;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森林火情共开展巡山护林4620次;共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6起、处罚金额6500元。五是强化应急值守。一是组建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等各类扑火队15支、280人,强化扑火技战术和安全扑火知识培训,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不脱岗、不漏岗,值班人员及扑火队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六是强化物资管理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我镇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配齐专业扑火设施设备。防火物资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进行调试和维修,确保有效调运。七是强化林业风险保障。深入推进森林火灾保险,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2021年度森林火灾保险保面积为146690亩,总保费58676.00元,农户自缴保费金额共计8801.40元,全镇森林火灾保险保面积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办理森林火灾保险,以达到扶持林业生产、帮助林农及林业企业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保障林农及林业企业实现灾后恢复生产。八是强化内业台账13社区也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内业资料。同时,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定期不定期对13社区的内业资料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内业资料整齐划一,统一规范。

2、营林造林工作

       2020年田园镇完成18亩异地造林任务,完成义务植树11.5万株。

3、公益林管护工作和护林员管理工作

2021年全镇共有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2556亩,省级公益林23782亩,天然林40539.4亩,为切实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管护,聘用了35名护林人员,其中建档立卡护林员15名,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了社区、护林员的管护区域、管护任务和管护职责,开展护林员培训4次,有效提升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4、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2021年田园镇高度重视做好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成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配备兼职人员,积极做好疫病疫情监测工作,坚决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工作,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13社区,321个村居民小组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保护工作,办理结案野生动物肇事理赔32起,21749.87元。

5、林地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林地审核审批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在使用林地之前,及时办理林地手续,依法使用林地,2021年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登记3起,使用林地面积1.6563公顷。

6、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住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强化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建立起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落实防治措施,加大对红火蚁的宣传,加大病虫害的防治力度,把病虫害控制在成灾之前。年内主要开展监测工作,未发生森林病虫害。

7、森林限额采伐工作

严守限额红线,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政发〔2016〕65号)精神,2021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34份,发证采伐蓄积量234.1立方米,出材量136.9立方米。

8、林业执法工作

有针对性的适时组织开展违法使用林地、非法移植野生树木、乱砍滥伐木材结合图斑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办理林政案件7起,林政罚款74535元,补种树木6606株,恢复植被面积9831平方米。

9、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开展林业图斑监测核查工作:完成专项行动图斑核实178个,其中涉及林政处罚1个;森林核查图斑32个,其中涉及林政处罚1个;完成国家级即时监测图斑14个。其中专项行动图斑、森林督查图斑、国家级即时图斑已完成外业现地核查及情况说明;省级即时监测图斑13个,其中外业现地核实3个,未完成10个。

10、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田园镇完成共有10个样地外业普查工作。

11、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利用微信、会议、广播、集市摆摊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按季度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多部门联合开展对田园镇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家具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6个社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抓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12、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完成镇社区两级“林长制”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组建,制定镇社区两级实施方案,明确了镇级林长14名,社区林长13名、有365名专管员(含村级90名,村(居)民小组275名),有32名护林员,有3名自主管理员。并明确镇社区两级“林长制”责任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118878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789.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9127.61元。其中:基本支出968564.11元,占总支出的75.72%;项目支出310563.50,占总支出的24.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8564.11元。对比上年减少108182.08元,减少11.16%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721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346.11元,占基本支出的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563.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637.00元,增加28.54%,主要原因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昌财建〔2021〕6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15500.00元;昌财建〔2021〕12号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资金166526.50元;昌财预〔2021〕005号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2853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12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68672.69对比增加10454.92元,增加0.8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366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7%。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943664.1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202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5%。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支出282026.5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34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3437.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95976.99,其中,流动资产160828.90,固定资产454236.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76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5976.99

160828.9

454236

0

204936

0 

2493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