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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1-1022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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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完成林业基金征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林权管理工作,公益林管护人员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遏制,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专职测报,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同时努力向社会提供林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林权流转供求信息、林权市场参考价格、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做好林权档案管理工作,为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政府、林农、林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在年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上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共10000份,共悬挂张贴标语205条,插挂五彩旗50套,制发文件9份,召开会议120次,签订各类责任(状)书20292份。二是对坟山坟主、林缘地主和“五种人”进行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五种人”的监护人;三是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做到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出动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做好电话记录、交接班记录、火情记录、会议记录等相关记录,13社区也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内业资料;四是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在林区岔路、主要入山路口设立4个森林草原防火登记站,明确专人对进山人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登记造册和火种清缴工作,共登记入山人员8080人次、收缴火种71具;五是加大违规用火治理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违法必究”,共处罚野外违规用火21起、处罚金额7200元;六是强化队伍建设,组建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等各类扑火队15支、280人,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七是配齐物资,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配齐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进行调试和维修,确保有效调运。八是规范对各类文书的整理、收集、统计、上报、归档,真实、全面反映全镇上下齐抓共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于2020年6月19日对我镇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是林政管理工作。一年来,强化全镇林政资源管控,实现全镇林区安全稳定。一是加大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严格查处2019年违法图斑案件6起,调查今年种茶毁林图斑22个,其中涉嫌违法图斑2个,已查处整改到位。检查即时图斑9个,森林督查图斑32个,查出案件7起,其他5起正在调查处理中。三是严格审核林零星林木采伐18份,共106株,蓄积量共65.88立方米。四是服务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登记6起。五是上报审批森林防火通道2条,全长2800米。六是全面清查辖区内苗圃、木材厂。七是共受理完成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理赔32起。八是完成田园镇公墓建设项目林地报批工作。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与保山天秦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就田园镇农村公墓点建设项目签订合同,完成田园镇7个社区11个公墓点林地报批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三是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工作和护林员管理工作。全镇共有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2556亩,省级公益林23712亩,天然林40539.4亩,为切实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管护,聘用了36名护林人员,其中建档立卡护林员15名,各社区与护林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了社区、护林员的管护区域、管护任务和管护职责,同时完成省级生态公益林修编工作,修编后的省级公益林为23782亩。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四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住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强化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建立起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落实防治措施,加大对红火蚁的宣传,加大病虫害的防治力度,把病虫害控制在成灾之前。年内主要开展监测工作,未发生森林病虫害。

五是林业服务中心人员下沉社区工作。在确保本职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林业中心干部职工轮流下沉四角田社区参加入户扶贫数据核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村两委换届工作,人口普查工作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

六是野生动物管控处置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做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急处置的工作,停止野生动物行政审批,采取全面封控、关停展演展示、暂停交易和严厉打击非法贸易等措施来有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阻断可能的疫源疫病传播途径,做好场所封控、停止交易、非法贸易、未批先养、遗弃动物、放生放归、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实施摸底排查、共召开各种会议16场次;经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西山派出所、县林草局野保办、县供销社工作人员实地核查,田园镇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驯养数量存栏量分别为:中华竹鼠43只,山鸡2只,豪猪5头,白鹇48只,蓝孔雀5只,已全部按规定处置,养殖户补助已到位。

(三)取得的工作成就和先进典型做法

目前田园镇占有国土面积约36万亩,其中林地面积约28万亩,森林面积约26万亩,林木蓄积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86%。在过去的五年里,一是取得的工作成就林业中心干部职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协作,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被县级、镇级考核为合格,二是先进典型做法,林业中心始终本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做好镇党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保质保量完成好工作。

(四)工作开展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不足,森林防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繁重。

二是由于重栽轻管以及人为和自然因素的破坏,导致新造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重点林区管护不力,森林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四是部分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盗伐滥伐树木及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采矿企业违法占用林地情况严重,停业整改和后续监管难度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934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341.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19213.21元对比增加了70127.79元,主要原因: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社区停伐补助支出、节能环保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298672.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746.19元,占总支出的82.91%;项目支出221926.50元,占总支出的17.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87328.41元对比增加211344.28元,主要原因: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社区停伐补助支出、节能环保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6746.19元。与上年1087328.41元对比减少10582.22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2741.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005.1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92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1926.50主要原因: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社区停伐补助支出、节能环保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672.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1087328.41元对比增加181344.28元,主要原因: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城乡社区停伐补助支出、节能环保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47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9676.00元。其中:基本工资427296.00元、津贴补贴336664.00元、奖金34716.00元、绩效工资141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65.00元。公用经费32000.00元,其中:办公费18020.50元,水费1841.00元、劳务费12138.5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9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109440.00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停伐补助10944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7449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5%。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174491.69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6765.80元,动植物保护1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7725.8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0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杜绝同城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04743.62元,其中,流动资产427586.47元,固定资产4493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708.62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4743.62

427586.47

449336.00

0

0

0

449336.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