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409-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统计表 |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主体名称 | 区域名称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权限范围 | 服务对象 | 办件类型 | 是否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 是否涉密 | 是否投资审批事项 |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
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 公共服务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昌宁县 | 县级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第四章 基本公共教育。国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断提高国民基本文化素质。本领域服务项目共8项,具体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 县区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是 | 是 | 否 | 否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公共服务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昌宁县 | 县级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第四章 基本公共教育。国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断提高国民基本文化素质。本领域服务项目共8项,具体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二、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在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省级试点工作。 | 县级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是 | 是 | 否 | 否 |
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公共服务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昌宁县 | 县级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第四章 基本公共教育。国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断提高国民基本文化素质。本领域服务项目共8项,具体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0号)一、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387号)第二条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即“一补”)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所有在校寄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 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校 | 自然人 | 承诺件 | 是 | 是 | 否 | 否 |
公共体育场馆开放 | 公共服务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昌宁县 | 县级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 管理本级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是 | 否 | 否 | 否 |
全民健身服务 | 公共服务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昌宁县 | 县级 | 《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是 | 否 | 否 | 否 |
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文化体育服务 | 公共服务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昌宁县 | 县级 | 《全民健身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 自然人 | 即办件 | 是 | 否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