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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11_B/2017-0502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7-05-02
文号 昌教发〔2017〕31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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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系统2017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昌宁县教育系统2017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师生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学法,不断提高法治素质

(一)加强宪法学习。稳步推进《昌宁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育和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

(二)加强法规学习。重点抓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配套文件《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法治素养,践行法治精神。

二、搭建平台,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三)法治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严格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在线学法管理,确保年度在线学法积分达到规定标准,按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统一学法考试,干部职工参考率、合格率达100%。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各股室职能职责,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提供优质服务,完成教育系统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

(四)法治进校园。加强学校普法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法制讲座,青少年学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年内完成局直学校和勐统中学、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湾甸初级中学、湾甸乡中心完全小学的章程建设,制订出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县级评估标准,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三、健全机制,提升法治教育水平

(五)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教育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人事股、教育股、职成教股、教研室、安全股、招考办、营养办、监管中心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从严落实校长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组织开展好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责任制,局机关各股室是普法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梳理好本股室适用的法律法规,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营造知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

(七)配强法治教育力量。全县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完全小学、九年制学校年内完成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聘请工作,由思想品德课或政治教师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定期开展师生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