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1009-0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景春芳、蒋颖艳、李文权、杨溯、熊守刚、张红颖、段如聪、茶建祝、字春美、赵彬林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昌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提案》(第66号),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接到县人民政府交办件后,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结合“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深入已经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云南省已制定出台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及禁止销售商品目录,省级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惩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通告》,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开通举报渠道。
二是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群防群治的责任体系。
三是每年的春季、秋季学期开学、高考和初中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前,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市场、文旅、城市综合执法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四是根据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校门外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由县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负责治理校园周边小卖部未成年学生售卖烟酒、非法代管手机问题,由县公安局负责在校门口一定区域划定严管区、车辆禁停区,加大巡逻力度,特别是上学和放学重点时段,整治周边校门口交通安全隐患。
今后,各部门会加大校园周边环境巡查监管力度,建立联系人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最后,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