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1009-0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李鸿程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昌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提案》(第52号),已收悉,收文后,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提升全体教师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的问题。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下发《昌宁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昌宁县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教体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卫健、教体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指导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16名,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及持有相应资质心理健康教师分乡镇、划片对乡镇一级学校进行定期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开展适合师生受益的心理健康专题讲座。2023年内,全县共开展划片指导讲座12期,覆盖师生人数达3356人次。二是建立由县委宣传部、教体、公安、卫健、司法、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组成的《昌宁县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引进社会力量、成立县级咨询中心设在县康弘医院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干预能力。三是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测评工作,根据测评情况,对学生情绪、心理及异常学生,及时进行干预疏导,超出心理健康教师干预范围外,启动《昌宁县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任务分工转送县康弘医院。截止目前,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中小学共开展心理测评工作127所,覆盖率达91.36%,2024年春季学期测评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关于“设置配齐心理教师岗位,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的问题。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228人,其中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3人,兼职215人,我县共有中小学139所,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120所,配备率达86%。一是昌宁县按照“分步推进”方式,按照学校规模、学生比例,逐年引进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024年,招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4人。二是各学校通过改扩建,调剂校舍设备等建设和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并按《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配置到位。截止目前,全县中小学139所,心理辅导室建设率达100%,达到标准配置学校32所(除县幼、二幼外法人学校)。
三、关于“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配备心理教师的学校每周至少设置一节心理健康课程”的问题。
教育主管部门压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体责任。一是各校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并制定考核办法,小学每周不低于18课时,中学每周不低于16课时,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计入工作量(按学校二级班子副职工作量核定),积极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是高中阶段学校根据《云南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三是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业务能力。2023年8月,昌宁县聘请国内专家教授开展为期2天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骨干培训,培训覆盖全县各中小学,参训人数达74人。12月,开展线上班主任心理健康培训,组织全县1100余名班主任线上心理健康培训,共3天6课时,极大提高班主任干预疏导学生情绪能力,充分发挥班主任“第一堡垒站线”作用。
最后,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