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1-03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单》(昌政办督〔2021〕10号)要求,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结合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精神,为明确办理责任、保证办理质量、提高办理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件(主办7件,协办5件)。
(一)昌宁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主办2件,协办1件):其中,主办2件:第5号《关于出台昌宁县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发展意见的建议》(主办)、第26号《关于增加卡斯镇中心完小公办教师的建议》(主办);协办1件:第40号《关于对上甸集镇祥和广场进行修缮的建议》(协办)。
(二)昌宁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9件(主办5件,协办4件):其中,主办5件:第8号《关于解决漭水镇中心幼儿园占地不足、校舍拥挤问题的提案》(主办)、第32号《关于增加卡斯镇中心完小公办教师的提案》(主办)、第66号《关于扩建翁堵镇立木山村完全小学的提案》(主办)、第92号《关于调整全县高中办学格局的提案》(主办)、第102号《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教学,组织全县体育比赛,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提案》(主办);协办4件:第33号《关于对上甸集镇祥和广场进行修缮的提案》(协办)、第85号《关于切实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提案》(协办)、第89号《关于将残疾学生生活费补助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形成长效机制的提案》(协办)、第97号《关于给予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暨职教园区建设用地征地的提案》(协办)。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按时限、按要求、按质量办理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股室抓落实,决定成立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 长:施学荣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叶兆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左彭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于 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肖 刚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景春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晓梅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于永军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行政办公室、工委办公室、人事股、学校建设办公室、教育事业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体育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张晓梅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彪、杨德、肖秋、唐素萍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及相关情况收集、上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对县人民政府所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办理任务分解如下:
(一)《关于出台昌宁县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发展意见的建议》(昌宁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号,主办)
责任领导:于 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办股室: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人:罗国海
工作时限:教师发展中心于4月20日前会同人事股完成第一次面商答复工作;建议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工作要求:该建议为主办件,教师发展中心要结合即将出台的《昌宁县关于加快普通高中优质化发展的意见》相关内容,深入高中学校开展座谈会,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细化出台高中教师激励机制的细化方案,确保方案成效。
(二)《关于增加卡斯镇中心完小公办教师的建议》(昌宁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6号,主办)
责任领导:叶兆明 县委教育体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主办股室:人事股
责任人:夏润平
工作时限:人事股于4月20日前会同县人社局完成第一次面商答复工作,7月20日前完成教师招考、调配方案的制定,于8月25日完成卡斯镇中心完小教师招考、调配工作;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于8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工作要求:该建议为主办件,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卡斯镇未来三年办学规模情况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测算编制数和岗位数,根据全县编制岗位总量及均衡配置水平适度增加卡斯镇中心完小编内教师。
(三)《关于解决漭水镇中心幼儿园占地不足、校舍拥挤问题的提案》(昌宁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第8号,主办)
责任领导:左彭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办股室:学校建设办公室
责任人:濮永权
工作时限:学校建设办公室于4月20日前会同漭水镇人民政府完成面商答复工作;建议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工作要求:该提案为主办件,学校建设办公室要深入实地调研,与漭水镇人民政府和漭水镇中心完小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完成新增校园用地的土地调规和报批,以及园舍需求测算、校园规划等工作,抓紧抓实漭水镇中心幼儿园占地不足、校舍拥挤的推进工作,申请纳入省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库,确保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到建设项目,实现幼儿园校园占地增加、园舍满足办园需求。
(四)《关于增加卡斯镇中心完小公办教师的提案》(昌宁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第32号,主办)
责任领导:叶兆明 县委教育体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主办股室:人事股
责任人:夏润平
工作时限:人事股于4月20日前会同县人社局完成第一次面商答复工作,7月20日前完成教师招考、调配方案的制定,于8月25日完成卡斯镇中心完小教师招考、调配工作;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于8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工作要求:该建议为主办件,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卡斯镇未来三年办学规模情况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测算编制数和岗位数,根据全县编制岗位总量及均衡配置水平适度增加卡斯镇中心完小编内教师。
(五)《关于扩建翁堵镇立木山村完全小学的提案》(昌宁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第66号,主办)
责任领导:左彭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办股室:学校建设办公室
责 任 人:濮永权
工作时限:学校建设办公室于4月20日前会同翁堵镇人民政府完成第一次面商答复工作;建议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工作要求:该提案为主办件,学校建设办公室要深入实地调研,与翁堵镇人民政府和翁堵镇中心完小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完成校舍需求测算、校园整体布局规划等工作,抓紧抓实翁堵镇立木山村完全小学扩建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到项目建设新校舍,实现学校扩建。
(六)《关于调整全县高中办学格局的提案》(昌宁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第92号,主办)
责任领导:左彭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办股室:教育事业管理股
责任人:余彪
工作时限:4月15日前,以“建议”为导向,完成高中学校发展布局调研,开展第一次面商。7月20日前,组织完成由主要领导参与的面商工作。7月30日前草拟面商文件报局行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积极对接上级关于县级高中建设的政策,调优高中学校布局。并协同校建办完成项目用地、立项报审工作。
(七)《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教学,组织全县体育比赛,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提案》(昌宁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02号,主办)
责任领导:肖刚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办股室:体育股
责任人:王俊龙
工作时限:体育股于4月20日前会同基础教育管理股完成第一次面商答复工作;提案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于7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工作要求:该建议为主办件,一是根据县情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县性单项或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以活动促健身。二是严格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确保各学校开足体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不低于1小时,鼓励学校多形式开展校级各类体育赛事,达到以体育活动促身体素质,以身体素质保障学习效率。三是会同校建办多方协调,力争昌一中运动场项目于2021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工作要求
建议和提案来自基层、来自一线,是代表、委员们经过充分调研、深思熟虑后提出来的,凝聚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期盼,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思发展、想发展、谋发展、盼发展的强烈愿望,是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县人民政府将上述建议、提案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是教体系统的职责所系,也是县委县政府对教体系统的信任与重托,各责任股室务必将建议、提案不折不扣的按时效、高质量办理好、落实好。对于协办的建议和提案,各职能股室分管领导要主动联系主办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答复工作。各项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