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073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30 |
文号 | 昌教体发〔2019〕68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李文权、李国鲜、周华玲、吴绍先、穆云宏、张春芹6位委员: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昌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昌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提案》(第71号)已收悉,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主动与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对接协调,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
你们在《关于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提案》中建议:一是在学校门口加强交通管理,划定严管区、车辆禁停区,加大违法车辆管理和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对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的监管,杜绝流动摊点影响交通和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四是请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使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形成常态,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二、办理情况
(一)召开面商会议。2019年4月29日上午,在昌宁县第三中学,县教体局牵头组织召开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面商会议,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田园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昌宁三中、思源实验学校、田园镇中心完小分管副校长参加会议。在提案政协委员的参与和监督下,共同商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办法和措施。
(二)开展专项治理。2019年5月16日,县教体局、县公安
局治安大队和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田园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先后深入昌宁一中、昌保公路与田园镇中心完小进校岔路口和九甲完小,现场治理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2019年5月3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教体、卫生、市场、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再次对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昌宁职校开展高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治理成效明显。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列为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内容,从县级层面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高位推动,确保学校平安稳定、师生健康安全。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校门外流动摊贩问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校园周边小卖部开展专项治理,让商家承诺不向学生零售香烟和酒的问题;县公安局负责在校门口一定区域划定严管区、车辆禁停区,加大巡逻力度,特别是上学和放学重点时段,整治周边校门口交通安全隐患。三是部门之间互通信息、统筹兼顾、合力治理,形成工作常态。四是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增强他们的交通和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
最后,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