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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11_B/2018-0905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9-05
文号 昌教发〔2018〕37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教育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连均、谢万宏、景春芳、戴字吉4位委员:

您们在昌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提高临聘教师待遇的提案》(第30号)已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2017至2018学年度,全县教育系统共有临聘教师703名,造成大量使用临聘教师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编制总量未进行动态调整。全县教育系统现在使用的编制是2003年核定、2012年调整的编制数,共有编制3391人。随着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的实施,县、乡、村幼儿园不断发展壮大,2017年在园在班人数达8610人,原核定的幼儿教师编制仅有60个,已远远满足不了教学需求,而省、市级至今未出台任何增加幼儿教师编制的意见、文件等,乡村幼儿园占用了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如2017至2018学年,共有幼儿教职工208人,占用义务教育学校编制148个。二是总量限制导致结构性缺编。由于受编制总量限制,目前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基本饱和,无法大批量补充新教师,导致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部分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配备出现区域性失衡。

我县临聘教师工资标准一直参照云南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若要全面提高临聘教师工资水平,必须由省、市出台相应政策依据,否则就难以实施。临聘教师队伍一直是县委县政府揪心、社会各界关注的弱势群体,县教育局今后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要求,加强沟通汇报,确保全体临聘教师按时落实工资标准。二是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昌政发〔2011〕130号)的要求,县教育局将指导督促法人学校健全完善《昌宁县临聘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用非税收入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提高临聘教师待遇。

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