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9-073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30 |
文号 | 昌教体发〔2019〕66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杨春成、张加平、李正兰、杨林艳、刘玉菊、王国瑜6位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不断改善乡村教育现状的建议》(第63号),县教育体育局收到转办文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昌战略,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1999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8年普及实验教学,2009年被评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2010年通过“两基”国检验收,2016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近三年来,全县累计投资8.38亿元,实施项目246个,新建校舍和运动场地24.2万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3.14万平方米,拆除不安全校舍0.56万平方米。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全面推进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乡村幼儿园24所,改扩建乡村幼儿园26所,提前两年实现“双普”目标。目前,全县共有学校273所,其中小学123所,中学20所,幼儿园130所。有教职工3333人,在校学生53663人。学前三年入园率89.3%,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3%,高中毛入学率88.6%。
一、关于改善教师队伍流动机制的问题。
昌宁县自2011年开始探索教师轮岗制度,按照县域统筹、政策引导、优弱相济、城乡互动的原则,逐年实施城乡对口支援、骨干教师对口帮扶、乡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等交流轮岗制度,形成合理流动机制,实现区域、校际之间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形成良性帮扶机制。2016年,我县全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落实每月300—700元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近五年来,共交流轮岗校长240人次、教师1590人次,交流轮岗率逐年上升。2017年,落实了“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政策,为全县乡村教师拓展了职称晋升空间。今后将继续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加大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力度,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关于增加乡村教师编制的问题。
第一,进一步盘活用活教师编制。2018年全县教育事业编制3391名,其中初中1018名、小学1709名、幼儿60名。在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过程中,县委编办核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编制3362名。下一步,我县将结合事业机构改革,根据办学规模变化,一年一测算岗位需求,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对超岗冗员的学校,扎紧进口,放开出口,逐年进行分流轮岗。
第二,进一步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在全县各行业事业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在编制内从两个渠道补充教师:一是按照《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坚持“保中间(义务教育)、顾两头(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原则配置教师资源,通过空编招录和在编教师交流转岗补充公办教师。二是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逐年增加国家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指标,持续改善全县教师结构,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申报国家免费师范生计划48名。
三、关于提高临聘教师待遇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临聘教师待遇。2019年,临聘教师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350元,比2018年提高170元。二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在非税收入资金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提高临聘教师待遇。
四、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以依法控辍、责任堵辍、助学防辍、劝学止辍为主线,构建“三主四找两资助”模式,严格落实“双线六长”责任制,全面宣传和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构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无辍学。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司法部门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借鉴兰坪县控辍保学成功做法,确保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巩固水平。
最后,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