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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11_B/2018-0905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9-05
文号 昌教发〔2018〕3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教育局关于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林潘杰等四位代表:

您们在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临聘教师待遇的建议》(第41号)已收悉。您们提出的“1.基于大多数乡镇财政较为困难,请求县人民政府为临聘教师缴纳养老保险,以解决临聘教师的后顾之忧;2.请县委县政府适当提高临聘教师的工资待遇”的建议,现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2017至2018学年度,全县教育系统共有临聘教师703名,造成大量使用临聘教师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编制总量未进行动态调整。全县教育系统现在使用的编制是2003年核定、2012年调整的编制,共有编制3391人。随着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的实施,县、乡、村幼儿园不断发展壮大,2017年在园在班人数达8610人,原核定的幼儿教师编制仅有60个,已远远满足不了教学需求,而省、市级至今未出台任何增加幼儿教师编制的意见、文件等,乡村幼儿园占用了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如2017至2018学年,共有幼儿教职工208人,占用义务教育学校编制148个。二是总量限制导致结构性缺编。由于受编制总量限制,目前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基本饱和,无法大批量补充新教师,导致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部分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配备出现区域性失衡。

我县临聘教师工资标准一直参照云南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若要全面提高临聘教师工资水平,必须由省、市出台相应政策依据,否则就难以实施。临聘教师队伍一直是县委县政府揪心、社会各界关注的弱势群体,县教育局今后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要求,加强沟通汇报,确保全体临聘教师按时落实工资标准。二是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昌政发[2011]130号)的要求,县教育局将指导督促各法人学校健全完善《昌宁县临聘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用非税收入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提高临聘教师待遇。三是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尽量争取县财政支持,尽可能地为他们解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老有所养问题。

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