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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4-6-02_H/2016-0325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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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工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11〕30号)精神,设立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昌宁县知识产权局牌子。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昌宁县工信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设为指导,查缺补漏,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求真求是求实奋进,提质提速提效跨越”为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业经济新跨越;坚持创新发展,全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编在职实有人数35人,离退休人员55人,遗属16人;车子4俩;原国营身份在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财政补助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22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225.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17万元,占总支出的89.33%;商品服务支出20.62万元,占总支出的9%,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3.40万元,占总支出的1.5%。。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71万元对比,增加37.48万元,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2015年度资金有结余于2016年拨付。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1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201.1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2万元;

1、 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17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以每人每年2500元预算,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5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3.4万元。

(二)项目支出11.87万元,其中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5万元,民营经济转包金支出6.8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工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及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工信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昌宁县工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无差异;车辆运行维护费20万元。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昌宁县工信局公务接待费开支20万元,与2015年无差异。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