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22-02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一、设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第六条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备案,由企业 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二、受理范围
不属于国家规定核准目录范围且由企业投资的非禁止类建设项目。
三、审批条件
1.符合《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项目;2.企业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企业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四、所需材料
(一)备案请示;
(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到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不属于国家规定核准目录范围且企业投资的非禁止类建设项目,受理后,备案机关对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依法进行属地备案,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证,不符合条件《不予通过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备案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六、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电话:0875—2198332。
网址:http://zxjg.yn.gov.cn/(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 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