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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393-8/2026101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 文号 | 浏览量 |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的提案的提案(1005005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充电设施建设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自2024年入选全国首批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以来,我县紧扣试点任务、强化统筹推进,全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13个乡镇充换电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县新能源汽车占机动车总量6.6%,累计建成充电站91座,总装机功率31280千瓦,城乡公共充电网络体系基本成型。但对照群众实际需求,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规划滞后、建设缓慢、管理薄弱等问题愈发突出,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影响民生服务保障的突出短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工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投融资委办、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在充分结合《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基础上,认真编制《昌宁县“十五五”能源规划》。将对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率、充电车位占比及电力容量预留等指标加以明确,确保源头管控到位。
二是将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内容,实行“一小区一方案”,针对电容不足问题,协调供电公司开辟增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实现充电车位全覆盖。
三是结合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的实施,全县已有15个具备24小时开放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下步将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正督促指导保山交投能源发展公司拟定《昌宁县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巡检,建设的充电桩完好率须达95%以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及时解决。
下一步,县发展改革局将坚持以提案办理推动工作提升,持续抓好相关举措落地,把委员建言献策转化为提升我县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行动,共同推动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