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19-0726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9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谢万宏、李晓龙、景春芳、郎志周、戴字吉、周喜红、王连均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分析研究,并于6月20日到湾甸乡与委员进行面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先后争取糖料蔗核心基地中央预算内资金1140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2018年期间全县聚力脱贫攻坚补短板,国开行、浦发行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
在项目实施后造成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于贫困村,您们提出的“在基础设施项目安排上以贫困村为重点统筹考虑非贫困村,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建议是我县下一步项目储备和实施中应该统筹考虑的问题。“十三五”末期在库项目已经不多,我局将对标道路交通、安全饮水、校安工程、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领域,积极对接交通、水务、教体、卫健等相关部门,在“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将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和“十四五”项目规划。
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工作中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强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再次感谢您们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一如既往的对发展和改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