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2307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近年来,昌宁县始终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突出“五个三”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突出“三个基础”,在工作框架上夯实平台、制度和标准。根据《保山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出台《昌宁县“信用县”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督导考核等制度,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县创建信用乡镇13个,占乡镇总数的100%;信用村11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2.74%;评定信用户10.1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8%,累计为信用农户发放贷款7.85万笔,总金额23.65亿元,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突出“三个探索”,在推进环节中聚焦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信用县创建。围绕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定试点工作,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确定评定标准、评定流程和优惠政策,先行先试探索工作经验,金融机构安排专人对接,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2022年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22笔,资金1.19亿元,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三、突出“三个关键”,在深化应用上抓好规范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运用信用结果,以行政监管性惩戒带动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舆论媒体在市场交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对失信主体的惩戒作用。大力优化融资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推动形成“处处有信用、人人重信用、事事用信用”的良好环境。
四、突出“三个机制”,在推进方式上完善组织保障、考核通报和联络沟通。成立“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同时,制定《昌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加大“双公示”信息归集力度,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档案,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金融效益相统一。
五、突出“三项活动”,在宣传教育上抓好政策解读、专题宣传和重点推介。强化信用文化宣传教育,受众群体覆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区、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等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员,2022年开展宣传140余次,受众消费者2.4万余人,原创宣传素材2份,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入机构线上渠道宣传40余次,线上渠道点击量1600余次;建成“诚信文化教育基地”15个;在全县范围内评选“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15个,加强信用舆情监测,推动全县加快形成“知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