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20-070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六稳、六保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致广大企业的一封公开信
各企业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政策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财金〔2020〕523号),内容详见网站:。为有效开展好贷款企业名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对纳入名单的企业,有机会获得贴息补助(2020年内新增的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流动性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贴息贷款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针对性授信、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降低担保费率、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工商登记注册在云南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疫情期间未停产或已复工复产。
(二)本区域、本行业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
(三)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能有效拉动本区域、本行业投资增长,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较大。
(四)2020年内新增吸纳就业10人以上,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
(五)对当地税收有重要贡献,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且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没有享受过国家和省贷款贴息支持。
三、支持范围和业务联系人
(一)先进制造、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向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申报,联系人:马绍光,电话:7130175。
(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联系人:林映延,电话:7120919。
(三)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产业、粮油生产加工领域企业及云南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实施企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申报,联系人:李仙云,电话:7130422。
请县内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充分准备相关材料,积极争取获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