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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2-092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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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更好地理解《通知》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依据

2022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2022年9月,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39号),要求县级2022年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通知》目标任务

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清单梳理工作,从《云南清单》、《保山清单》中认领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程序编制《昌宁清单》。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括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做好有关清单联动衔接3条措施;第二部分,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包括依法依规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严肃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4条措施;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效能监督3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通知》涉及范围

通知涉县直有关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五、《通知》执行标准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39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六、《通知》注意事项

(一)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昌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40项)。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共996项,昌宁县承接240项,涉及27个部门和13个乡镇。其中:县直部门230项、省市驻昌单位8项、乡级5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

(二)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在昌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项)。云南省没有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事项,涉及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许可事项共9项,昌宁县承接2项,涉及2个县直部门。

七、《通知》惠民利民举措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