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机构及人员识别 | 机构信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诊疗科目及机构基本信息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 | 机构标识 | 等级评审、医保定点、教学任务等名称标识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 | 人员识别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 姓名、 科室 ( 部门) 、职务 (职称) 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 | 设备及技术许可 | 设备准入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5 | 设备及技术许可 | 技术备案 | 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6 | 研究平台情况 | 重点研究平台 | 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 平台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7 | 服务价格、药品耗材 |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8 | 环境导引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停车场等场所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9 | 环境导引 | 内部导引 | 各科室 (部门) 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科室公开栏及院内通道等场所 | √ | √ | ||
10 | 安全警示 | 服务场所安全 (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科室公开栏及院内通道等场所 | √ | √ | |||
11 | 应急指引 |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科室公开栏及院内通道等场所 | √ | √ | |||
12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 (含节假日) ,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13 | 专业介绍 |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4 | 诊疗服务 | 住院须知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 | √ | √ | ||
15 | 预约诊疗 |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16 | 检验检查 |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17 | 分级诊疗 | 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18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9 | 诊疗服务 | 社区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0 | 特需诊疗 | 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1 | 临床研究 | 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及知情同意、不得收费等有关要求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2 | 急救服务 | 呼叫须知 | 正确拨打120的具体流程、方法及提供呼叫者需要告知的内容情况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3 | 服务范围 | 本机构服务区域范围,分站的设置情况,服务区域内人群的基本情况,重点人群接受服务的人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24 | 诊疗服务 | 派车原则 | 派车车次、主要病种排序等依法应当公开的统计数据;120 指挥调度中心调派急救车原则介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5 | 转送原则 | 急救转送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6 | 特色服务 | 大众急救培训、大会医疗保障、急救呼叫器航空急救、水上急救等,包括简介信息、课程、收费、联系方式、急救知识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7 | 车辆甄别 | 本机构急救车辆的识别情况,统一标识、车号、编号及特征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28 | 急救设备 | 急救车配备仪器名称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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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献血服务 | 服务时间 | 中心、站 (点) 、采血车开展采血服务的时间 (含节假日)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0 | 献血服务 | 献血流程、献血服务热线、献血须知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1 | 健康咨询 | 窗口设立联系方式、科普宣传、健康教育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2 | 血液检测 | 血液检测的主要项目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3 | 献血者用血 | 献血者本人及亲属临床用血相关政策、费用减免流程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34 | 献血服务 | 注意事项 | 献血前后的注意事项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5 | 行风与投诉 | 招标采购 |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6 | 依法执业自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7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38 | 医疗秩序 |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39 | 行风与投诉 | 投诉途径 |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0 | 纠纷处理 |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 (如医调委) 地点、联系方式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1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2 | 健康教育 | 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3 |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44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 (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5 | 特殊人群 |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6 |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7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政府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 |||
48 | 复印病历 |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国卫办政务发〔2022〕 1号)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