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1-0426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昌开组〔2020〕5号),现将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批558.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58.2万元)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162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