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2-032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YNRYZB(CG)2022-01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400.0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装卸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
5.2采购清单: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是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设备参数 | 1 | 套 |
5.3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交货、验收、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4质保期:整体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中国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或产品长期代理证书。
3.2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3.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请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拟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9614006@qq.com)进行信息登记。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因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和网上开标相结合的方式,如果投标人选择网上开标可以不用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在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主管部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80000.00元 |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6232813960000675244 |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
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未进行系统确认绑定的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 |
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4. 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130708
名 称: 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 0875-7120364
名 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B号
联系方式:0875-3051505
1.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罗先生
电 话: 0875-712036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0875-305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