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2-03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ZB(CG)2022-02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万元
5.采购内容:昌宁县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等设备采购,包含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技术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进口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 1 | 套 | 否 | 昌宁县人民医院 |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包,供应商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7.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须提供拟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
3.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23日至 2022年03月29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拟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9614006@qq.com)进行信息登记。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磋商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供应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通过平台正上方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02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注:本次采购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4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6232813960000675228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磋商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3.2磋商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 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71209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B号
联系方式:0875-3051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875-712036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875-305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