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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13_A/2022-021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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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电子胃肠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电子胃肠镜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1-32

2.项目名称: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电子胃肠镜采购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电子胃肠镜采购及其配套设施和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和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4.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

4.3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备注

1

电子胃肠镜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


4.4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指定地点。

4.5投标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电子肠胃镜及产品安装必备配套设施、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采购费,产品包装费,上下车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开展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相关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和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并具有项目实施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投标人拟供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至 2021年05月1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投标人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确认成功的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 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557)。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远程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通过网上远程解密的方式,在开标时间根据系统操作流程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

(3)特别提示: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启用远程解密签到功能的通知》(保公管发【2020】1号)要求,投标人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和解密方式的,投标人需要在截标时间前30分钟内在系统中签到完毕,否则将无法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投标人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上述远程解密要求),则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解密。该提示与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该提示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账号:6232813960000673306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 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昌宁县珠街彝族乡

联系方式:0875-7818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段医生

电 话:0875-781823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